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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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ZX-2024(ZC)-009

项目名称: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遴选

遴选适用范围:

(1)承保机构:参选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组织,并在本县内有分(支)公司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具有承保、理赔能力的保险机构,可以申请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承保机构遴选。

(2)试点险种:在现行农业保险政策基础上,结合隆德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试点开展肉牛价格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预算金额:不超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遴选响应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遴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

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 (略) (略) 路华祺公寓1号楼14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遴选文件所列未尽事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宁夏银保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73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鼓励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523号及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4﹞16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财政局

地址:隆德县县城

联系方式:李文举0954-*

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路华祺公寓1号楼14楼

联系方式:吴艳红0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艳红

电 话:0954-*

隆德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ZX-2024(ZC)-009

项目名称: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遴选

遴选适用范围:

(1)承保机构:参选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承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组织,并在本县内有分(支)公司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具有承保、理赔能力的保险机构,可以申请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承保机构遴选。

(2)试点险种:在现行农业保险政策基础上,结合隆德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试点开展肉牛价格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预算金额:不超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遴选响应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遴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

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 (略) (略) 路华祺公寓1号楼14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遴选文件所列未尽事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宁夏银保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73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鼓励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523号及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4年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4﹞16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财政局

地址:隆德县县城

联系方式:李文举0954-*

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路华祺公寓1号楼14楼

联系方式:吴艳红0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艳红

电 话:0954-*

隆德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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