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22破1号2024年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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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22破1号2024年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青海弘川 (略)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10月28日,青海弘川 (略) ( (略) )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海北州 (略) 申请破产重整。2020年3月3日,青海省海北州 (略) 依法裁定受理,同时指定西宁青石 (略) (略) 管理人。弘川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重整成功, (略) 重整投资人。

一、弘川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弘川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H,住所地: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法定代表人:王钢,公司类型: (略)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元,营业期限:2007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登记机关:青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沥青加工、包装、销售及仓储服务;防水材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销售;沥青产品及包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进出品贸易;铝锭、氧化铝、氟化铝、水泥、木材、矿石、矿粉、耐火材料、非矿、矿建、煤、 (略) 专用线货运服务。(不含易燃易爆物品);货物装卸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股东22人,其中主要股东为:1.刘凤珍,认缴出资4102.*元,实缴出资*元,占股41.0258%;2.王钢,认缴出资2074.*元,实缴出资*元,占股20.7442%。

(二)资产情况

经弘川公司管理人统计,弘川公司目前有以下主要资产:

1.不动产

1-1 (略) 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三楼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经济技术开 (略) 33号3号楼3-1号;房屋建筑面积727.6㎡;土地面积42.05㎡;

1-2海北州三分厂西房屋及土地(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房屋建筑面积:3946.85平方米;土地面积:*.78㎡;

2.动产

2-1固定资产:位于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灌区操作台、旋梯、桥梁等);机器设备(燃炉、变压器、输电系统等机器设备);车辆。

2-2位于内蒙小型生产基地(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敖伦布拉格镇)的沥青储罐、导热油锅炉、反应釜等设备。

3.专利权

3-1一种沥青入针度检测辅助装置(专利号为ZL*.3)

3-2 一种利用锅炉余热加温净化改性沥青的方法(专利号为ZL*.2)

3-3 自愈型预养护沥青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5)

3-4 SB (略) 沥青(专利号为ZL*.4)

4.其他资产

海晏货站至海北州西海镇三 (略) 专用线及货运收费权。

说明:经管理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得出的初步评估结果为: (略) 资产的价值共计为*元,具体为土地*元、固定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元、在建工程*元。

(三) (略) 情况

1.西藏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2.青海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3.江油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4.青 (略)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9%;

5.青海弘川 (略) 成都分公司,负责人:郭征。

(四)债务情况

(略) 破产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情况可知:截至本公告之日,弘川公司能确认的已申报债权金额约为8.3亿元。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具有债务人所述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向管理人交纳*元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在意向重整人被拟定为重整投资人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时交纳)。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2.报名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5楼青海泰宏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程斌律师,联系电话:*,联系人:冯得花律师,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或线上报名。

4.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还应出具“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承诺。

(二)选任重整投资人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根据自身的商业判断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保证;后续经营方案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2. (略) 的监督下对意向重整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 (略) 债权人会议选择重整投资人。

3.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被拟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后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管理人根据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书》拟定《重整计划草案》。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5年1月24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青海弘川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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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弘川 (略)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10月28日,青海弘川 (略) ( (略) )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海北州 (略) 申请破产重整。2020年3月3日,青海省海北州 (略) 依法裁定受理,同时指定西宁青石 (略) (略) 管理人。弘川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重整成功, (略) 重整投资人。

一、弘川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弘川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H,住所地: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法定代表人:王钢,公司类型: (略)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元,营业期限:2007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登记机关:青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沥青加工、包装、销售及仓储服务;防水材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销售;沥青产品及包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进出品贸易;铝锭、氧化铝、氟化铝、水泥、木材、矿石、矿粉、耐火材料、非矿、矿建、煤、 (略) 专用线货运服务。(不含易燃易爆物品);货物装卸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股东22人,其中主要股东为:1.刘凤珍,认缴出资4102.*元,实缴出资*元,占股41.0258%;2.王钢,认缴出资2074.*元,实缴出资*元,占股20.7442%。

(二)资产情况

经弘川公司管理人统计,弘川公司目前有以下主要资产:

1.不动产

1-1 (略) 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三楼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经济技术开 (略) 33号3号楼3-1号;房屋建筑面积727.6㎡;土地面积42.05㎡;

1-2海北州三分厂西房屋及土地(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房屋建筑面积:3946.85平方米;土地面积:*.78㎡;

2.动产

2-1固定资产:位于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灌区操作台、旋梯、桥梁等);机器设备(燃炉、变压器、输电系统等机器设备);车辆。

2-2位于内蒙小型生产基地(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敖伦布拉格镇)的沥青储罐、导热油锅炉、反应釜等设备。

3.专利权

3-1一种沥青入针度检测辅助装置(专利号为ZL*.3)

3-2 一种利用锅炉余热加温净化改性沥青的方法(专利号为ZL*.2)

3-3 自愈型预养护沥青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5)

3-4 SB (略) 沥青(专利号为ZL*.4)

4.其他资产

海晏货站至海北州西海镇三 (略) 专用线及货运收费权。

说明:经管理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得出的初步评估结果为: (略) 资产的价值共计为*元,具体为土地*元、固定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元、在建工程*元。

(三) (略) 情况

1.西藏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2.青海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3.江油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00%;

4.青 (略) (略) ,出资额*元,占股比例19%;

5.青海弘川 (略) 成都分公司,负责人:郭征。

(四)债务情况

(略) 破产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情况可知:截至本公告之日,弘川公司能确认的已申报债权金额约为8.3亿元。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具有债务人所述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向管理人交纳*元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在意向重整人被拟定为重整投资人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时交纳)。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2.报名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5楼青海泰宏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程斌律师,联系电话:*,联系人:冯得花律师,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或线上报名。

4.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还应出具“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承诺。

(二)选任重整投资人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根据自身的商业判断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保证;后续经营方案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2. (略) 的监督下对意向重整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 (略) 债权人会议选择重整投资人。

3.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被拟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后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管理人根据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书》拟定《重整计划草案》。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5年1月24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青海弘川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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