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沿江路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勘测设计评审定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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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沿江路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勘测设计评审定标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高明区沿江路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
勘测设计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经办人
何欣怡
拟实施时间
2024年7月
资金来源
区财政
项目控制价
具体以批复概算的勘测设计费的95%为准。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文汇路5号、沿江路502号、沿江路508号、沿江路514号、沿江路495号5栋建筑物外墙剥落部分进行铲除重新批荡后外墙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管、栏杆等进行翻新或加固。
项目要求:①勘测质量要求: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测,确保勘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外立面的现状。在勘测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注重细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且能满足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要求。②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应按较高标准执行,除非当地相关部门另有规定。若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规范、规程、标准,应进行技术论证。
工期要求:10天。
合同价:具体以批复概算的勘测设计费的95%为准。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支付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
(1)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级(或以上)资质;
③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项*级(或以上)。
(2)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牵头单位需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成员):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 (略) (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
(2)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6)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7)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 (即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 (须提供原件核对),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3、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诚信考评等级等(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5、如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不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评标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略)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发布日期: **日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高明区沿江路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
勘测设计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经办人
何欣怡
拟实施时间
2024年7月
资金来源
区财政
项目控制价
具体以批复概算的勘测设计费的95%为准。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文汇路5号、沿江路502号、沿江路508号、沿江路514号、沿江路495号5栋建筑物外墙剥落部分进行铲除重新批荡后外墙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管、栏杆等进行翻新或加固。
项目要求:①勘测质量要求: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测,确保勘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外立面的现状。在勘测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注重细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且能满足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要求。②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应按较高标准执行,除非当地相关部门另有规定。若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规范、规程、标准,应进行技术论证。
工期要求:10天。
合同价:具体以批复概算的勘测设计费的95%为准。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支付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结算通过审核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
(1)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级(或以上)资质;
③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项*级(或以上)。
(2)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牵头单位需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成员):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 (略) (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
(2)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6)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7)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 (即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 (须提供原件核对),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3、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诚信考评等级等(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5、如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不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评标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略) (略) 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发布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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