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持有宝塔区户籍,有服务需求且自愿接受服务,年龄段为16(不含)周岁以上,肢体1-2级;智力1-3级(已纳入特困供养和60(含)周岁以上的非城乡低保残疾人不作为实施对象)。进行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能力训练 | 360(人)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因本项目面对群体比较特殊,故报名供应商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承诺函》、《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电子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宝塔区南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宝塔区财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话:*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4年06月18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宝塔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持有宝塔区户籍,有服务需求且自愿接受服务,年龄段为16(不含)周岁以上,肢体1-2级;智力1-3级(已纳入特困供养和60(含)周岁以上的非城乡低保残疾人不作为实施对象)。进行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能力训练 | 360(人)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因本项目面对群体比较特殊,故报名供应商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承诺函》、《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电子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宝塔区南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宝塔区财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话:*
(略)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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