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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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秋平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60
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 (略) (略) 建设局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在出现施工计划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派出施工人员在指定地点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1、结算方式:工程最终付款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五、项目要求:

1、采购人提出项目需求后,中标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响应,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4、中标投标人所实施的项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 (略)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

5、单项小额工程工期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以签订分项合同为准。

验收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1年

其他:

(1)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安全培训,保证人员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或者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
电 话: 02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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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秋平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60
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 (略) (略) 建设局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在出现施工计划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派出施工人员在指定地点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1、结算方式:工程最终付款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五、项目要求:

1、采购人提出项目需求后,中标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响应,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4、中标投标人所实施的项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 (略)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

5、单项小额工程工期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以签订分项合同为准。

验收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1年

其他:

(1)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安全培训,保证人员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或者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
电 话: 02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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