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年年度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采购采购公告
南丰镇年年度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 JSZC-*-JHYZ-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6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HYZ-G2024-0020
项目名称: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 (略)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2024-08-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略) —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 (略)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0512-*;QQ:*、*、*。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 (略) 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 (略) 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南丰 (略) 002号
联系人:李思铖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金浩 (略)
单位地址: (略) 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2305室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电话:*
项目概况 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 JSZC-*-JHYZ-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6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HYZ-G2024-0020
项目名称: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南丰镇2024-2025年年 (略) 安保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 (略)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2024-08-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略) —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 (略)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0512-*;QQ:*、*、*。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 (略) 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 (略) 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南丰 (略) 002号
联系人:李思铖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金浩 (略)
单位地址: (略) 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2305室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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