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的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池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的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为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人进行评估,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 (略) (略) 孤儿的两个家庭开展收养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两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项目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3号)有关要求,分别对申 (略) (略) 孤儿的两个家庭(居住地分别为: (略) 海门区三和镇、 (略) 海门区包场镇)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包括收养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质、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并出具收养评估报告。

三、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或者具备相关经验。

4.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5.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的优先条件:

1.具有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收养评估工作经验(以报价人提供近三年参与相关评估工作的合同文件或中标文件为据)。

2.机构参与项目工作人员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有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收养评估工作3年以上(以报价人提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为据)。

四、项目服务费

每个家庭的评估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9万元。

五、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对申请收养家庭开展评估服务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截图(报价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无需提供)。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等有关材料。

5.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需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略) 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直接递交或邮政邮寄),材料需密封, (略) 民政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 (略) 民政局( (略) 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展446室),联系人:李梅,0778—*。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要在**日前(含7月29日)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 (略) 民政局办公室、老龄工作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 (略) 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 (略) 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专业性

评估服务量

价格合理性

权重

50%

40%

10%

分值

50

40

10

(略) 民政局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为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人进行评估,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 (略) (略) 孤儿的两个家庭开展收养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两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项目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3号)有关要求,分别对申 (略) (略) 孤儿的两个家庭(居住地分别为: (略) 海门区三和镇、 (略) 海门区包场镇)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包括收养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质、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并出具收养评估报告。

三、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或者具备相关经验。

4.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5.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的优先条件:

1.具有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收养评估工作经验(以报价人提供近三年参与相关评估工作的合同文件或中标文件为据)。

2.机构参与项目工作人员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有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收养评估工作3年以上(以报价人提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为据)。

四、项目服务费

每个家庭的评估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9万元。

五、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对申请收养家庭开展评估服务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截图(报价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无需提供)。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等有关材料。

5.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需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略) 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直接递交或邮政邮寄),材料需密封, (略) 民政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 (略) 民政局( (略) 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展446室),联系人:李梅,0778—*。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要在**日前(含7月29日)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 (略) 民政局办公室、老龄工作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 (略) 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 (略) 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专业性

评估服务量

价格合理性

权重

50%

40%

10%

分值

50

40

10

(略) 民政局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