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16:26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 (略) 1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琪0411-* | ||
附件: | |||
附件1 | 综合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项目名称: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理用药系统电子病历6级标准系统改造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现有合理用药系统,处方点评系统,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的软件开发单位为北京 (略) ,该单位配合采购人完成电子病历五级评审,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合理用药系统电子病历6级标准系统改造升级服务。
此次升级需要在现有系统上进行,为了保证数据一致性、完整性以及安全性,本次升级服务只能由北京 (略) 完成。具有唯一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 (略) 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石景山 (略) (略) 6号楼一层14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 (略) 西 (略) 154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 (略)
地 址: (略) 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孙琪041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16:26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 (略) 1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琪0411-* | ||
附件: | |||
附件1 | 综合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项目名称: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合理用药系统评审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理用药系统电子病历6级标准系统改造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现有合理用药系统,处方点评系统,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的软件开发单位为北京 (略) ,该单位配合采购人完成电子病历五级评审,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合理用药系统电子病历6级标准系统改造升级服务。
此次升级需要在现有系统上进行,为了保证数据一致性、完整性以及安全性,本次升级服务只能由北京 (略) 完成。具有唯一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 (略) 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石景山 (略) (略) 6号楼一层14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 (略) 西 (略) 154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 (略)
地 址: (略) 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孙琪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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