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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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15: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坡头区文昌镇丽景街 (略) 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 *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ZD-ZC-*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备注

1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1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须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和零售业”。(6)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方式:报名通过后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在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 (略) 沙坡头区文昌镇丽景街 (略) 交汇处        

联系方式:陈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鲲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陈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15: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坡头区文昌镇丽景街 (略) 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 *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ZD-ZC-*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备注

1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4年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1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须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和零售业”。(6)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方式:报名通过后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在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 (略) 沙坡头区文昌镇丽景街 (略) 交汇处        

联系方式:陈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鲲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陈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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