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广州市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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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广州市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学(协)会: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 (略)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我委批准273个项目为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包括新报项目西医类206项、中医类37项和备案项目西医类26项、中医类4项,分别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项目管理

  除远程项目外,其他项目均为面授项目。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Ⅱ类学分,统一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下同)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个人IC卡进行登记和管理。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公布的内容,落实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应严格执行学分登记、考核和管理工作。举办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学员刷卡登记,项目举办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分操作。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及违规登记学分。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对项目有关教材如影像资料、办班通知、日程表、学员签到表、项目执行小结等进行整理存档。

  二、切实做好项目举办前登记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每期)举办1周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网址:http://**,下称“系统”),点击进入“继教管理-举办前登记-填写举办前登记”界面,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登记表》,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后,委属单位项目由受理中心( (略) 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下同)审核确认,区辖单位项目由各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广州医科 (略) 项目由广州医科大学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项目相关信息自动导入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方可开班授分。

  举办前登记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本期)起止时间、举办地点应为项目实际举办时间、地点;二是授分单位应与项目举办单位一致;三是项目日程安排,应为实际日程安排,与教学无关的安排不计算学时,日程安排中的授课教师应为实际授课教师;四是上传的开班通知内容应与实际安排相符,须由举办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三、切实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每期实施完毕后10-30天内,登录系统,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推荐单位、受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执行报告填报完成。

  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确有客观原因未能执行的,也应填写执行情况报告,并对未举办原因作详细说明,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附件;二是“举办详情”,即实际参与学员人数统计,无需录入,可于项目结束约10天后从系统中在线获取;三是现场会议须有影像记录,会议照片须上传至附件中,包括会场全景照片、体现会议主题的照片及每位主讲教师的讲课现场照片。

   (略) 级项目,如同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的,该市级项目立项自动取消,填报执行情况报告时应选择“未执行”,说明原因为“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立项,项目编号为xxxxxx”。同一项目多次授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有关事项

  (一)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的学员,每6学时计获得Ⅱ类学分1分,面授项目每天最多计算9学时,计1.5分。

  (二)两个不同的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如在相同的时间地点同时举办,导致办班时间不足,视为违规。

  (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员在同一时段获取两个面授项目的学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近两年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情况通报: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项目有17项(18期),相关的15名项目负责人已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相关申报资格。

  执行情况报告状态查询方式:登录系统,进入菜单“继教管理--执行报告--执行报告查询”进行查询,凡“报告状态”非“已确认”的,均属于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系统填报,并已向受理中心报告的除外)。

  (五)20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25年1月15日前仍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2025年备案项目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两年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两年出现有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该单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项目备案资格。

  (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谁确认谁监管。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市鉴评中心要对项目举办过程实施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1.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

  2.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 7月17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联系人:汪求知,电话:*;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张慧、周洪刚,电话:*)


  请点击查看1.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xlsx

2.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xls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学(协)会: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 (略)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我委批准273个项目为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包括新报项目西医类206项、中医类37项和备案项目西医类26项、中医类4项,分别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项目管理

  除远程项目外,其他项目均为面授项目。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Ⅱ类学分,统一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下同)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个人IC卡进行登记和管理。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公布的内容,落实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应严格执行学分登记、考核和管理工作。举办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学员刷卡登记,项目举办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分操作。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及违规登记学分。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对项目有关教材如影像资料、办班通知、日程表、学员签到表、项目执行小结等进行整理存档。

  二、切实做好项目举办前登记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每期)举办1周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网址:http://**,下称“系统”),点击进入“继教管理-举办前登记-填写举办前登记”界面,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登记表》,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后,委属单位项目由受理中心( (略) 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下同)审核确认,区辖单位项目由各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广州医科 (略) 项目由广州医科大学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项目相关信息自动导入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方可开班授分。

  举办前登记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本期)起止时间、举办地点应为项目实际举办时间、地点;二是授分单位应与项目举办单位一致;三是项目日程安排,应为实际日程安排,与教学无关的安排不计算学时,日程安排中的授课教师应为实际授课教师;四是上传的开班通知内容应与实际安排相符,须由举办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三、切实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每期实施完毕后10-30天内,登录系统,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推荐单位、受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执行报告填报完成。

  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确有客观原因未能执行的,也应填写执行情况报告,并对未举办原因作详细说明,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附件;二是“举办详情”,即实际参与学员人数统计,无需录入,可于项目结束约10天后从系统中在线获取;三是现场会议须有影像记录,会议照片须上传至附件中,包括会场全景照片、体现会议主题的照片及每位主讲教师的讲课现场照片。

   (略) 级项目,如同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的,该市级项目立项自动取消,填报执行情况报告时应选择“未执行”,说明原因为“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立项,项目编号为xxxxxx”。同一项目多次授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有关事项

  (一)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的学员,每6学时计获得Ⅱ类学分1分,面授项目每天最多计算9学时,计1.5分。

  (二)两个不同的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如在相同的时间地点同时举办,导致办班时间不足,视为违规。

  (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员在同一时段获取两个面授项目的学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近两年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情况通报: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项目有17项(18期),相关的15名项目负责人已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相关申报资格。

  执行情况报告状态查询方式:登录系统,进入菜单“继教管理--执行报告--执行报告查询”进行查询,凡“报告状态”非“已确认”的,均属于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系统填报,并已向受理中心报告的除外)。

  (五)20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25年1月15日前仍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2025年备案项目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两年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两年出现有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该单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项目备案资格。

  (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谁确认谁监管。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市鉴评中心要对项目举办过程实施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1.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

  2.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 7月17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联系人:汪求知,电话:*;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张慧、周洪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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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略) 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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