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二次)
(招标编号: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4 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汉盐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玻璃钢制品,用于储存酸、碱等无机物料,由于容
器、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或达到使用寿命等原因,需淘汰并更新出现问题的玻璃钢制品,废弃
玻璃钢制品经处理后不含危险物料,放置于公司原供应站料台,约 100-150 吨。因该部分固
体废物堆置时间较长,影响公司生产物资的放置,同时不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需进行清理。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44 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经营/治理/行政许可的服务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3)2022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焚烧、填埋 等相关
的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
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 (略) 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
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
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
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
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邮
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已由中石化江 (略) 以江汉盐化
工项目审批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石化江 (略) (简称:“江汉盐化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 。
2.2 项目实施地点:江汉盐化工厂区及附属区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4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44 万元(不含税)
2.5 招标范围: 完成江汉盐化工废玻璃钢容器的处置,含破碎、运输、焚烧或填埋。
2.6 其他: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服务结束后,由*方开具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挂账后,90 日之内以银行转账、银行 (略) 承兑汇票支付。
2.7 本项目确定 1 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为 100 %。招标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
中标人在服务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经营/治理/行政许可的服务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3)2022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焚烧、填埋 等相关
的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2024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4.2 获取地点: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4.3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 (略) 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
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 递交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6.3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6.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寄达至招标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通过手机短信或电
子邮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7.2 开标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7.3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人
发起的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开标。
8.其他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石化江 (略)
地址: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邮编: * 联系人: 吕祥文
电话:* 电子邮箱:lvxiangw.*@*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江 (略)
2024 年 07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江 (略) 纪检监督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江 (略)
地 址: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联 系 人:吕祥文
电 话:*
电子邮件:lvxiangw.*@*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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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4 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汉盐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玻璃钢制品,用于储存酸、碱等无机物料,由于容
器、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或达到使用寿命等原因,需淘汰并更新出现问题的玻璃钢制品,废弃
玻璃钢制品经处理后不含危险物料,放置于公司原供应站料台,约 100-150 吨。因该部分固
体废物堆置时间较长,影响公司生产物资的放置,同时不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需进行清理。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44 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经营/治理/行政许可的服务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3)2022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焚烧、填埋 等相关
的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
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 (略) 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
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
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
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
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邮
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已由中石化江 (略) 以江汉盐化
工项目审批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石化江 (略) (简称:“江汉盐化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 。
2.2 项目实施地点:江汉盐化工厂区及附属区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4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44 万元(不含税)
2.5 招标范围: 完成江汉盐化工废玻璃钢容器的处置,含破碎、运输、焚烧或填埋。
2.6 其他: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江汉盐化工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钢)处置服务结束后,由*方开具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挂账后,90 日之内以银行转账、银行 (略) 承兑汇票支付。
2.7 本项目确定 1 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为 100 %。招标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
中标人在服务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经营/治理/行政许可的服务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3)2022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焚烧、填埋 等相关
的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2024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4.2 获取地点: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4.3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 (略) 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
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 递交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6.3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6.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寄达至招标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通过手机短信或电
子邮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7.2 开标地点: (略) 江汉油 (略) (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7.3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人
发起的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开标。
8.其他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石化江 (略)
地址: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邮编: * 联系人: 吕祥文
电话:* 电子邮箱:lvxiangw.*@*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江 (略)
2024 年 07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江 (略) 纪检监督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江 (略)
地 址: (略) 王 (略) 8 号江汉盐化工
联 系 人:吕祥文
电 话:*
电子邮件:lvxiangw.*@*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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