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4年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平南县2024年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2024年6月25日-7月5日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平南县润牧安 (略) 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的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评分结果及拟拨付的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邮编:*
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平南县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2024年春防验收评分及拟发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 |||||
平南县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2024年春防验收评分及拟发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作区域 (乡镇) | 验收得分 | 拟发放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平南县润牧安 (略)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平 山 | 99.5 | 105.85 | |
寺 面 | 100 | ||||
六 陈 | 98 | ||||
大 新 | 95.5 | ||||
大 安 | 97 | ||||
武 林 | 93.5 | ||||
大 坡 | 99 | ||||
大 洲 | 99 | ||||
镇 隆 | 99 | ||||
上渡街道 | 100 | ||||
平南街道 | 92 | ||||
安 怀 | 90 | ||||
丹 竹 | 91 | ||||
东 华 | 96 | ||||
官 成 | 98 | ||||
思 旺 | 99 | ||||
思 界 | 99 | ||||
大 鹏 | 97 | ||||
国 安 | 91.5 | ||||
同 和 | 98 | ||||
马 练 | 92 | ||||
合计 | 2024 | 105.85 | |||
注:按照《平南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验收办法》规定,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动物防疫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补助(服务费)的依据。验收内容实行分值制,全县总分为2100分,以乡镇为单位验收,每个乡镇满分100分。总分值按全县21个乡镇验收分值相加达1260分以上(含1260分)的为合格,12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当季服务费,1261-1470分扣当季服务费*元,1471-1680分的扣当季服务费*元,1681-1890分的扣当季服务费*元,分值达1891分以上(含1891分)的全额拨付当季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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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7月5日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平南县润牧安 (略) 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的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评分结果及拟拨付的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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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平南县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2024年春防验收评分及拟发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 |||||
平南县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2024年春防验收评分及拟发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作区域 (乡镇) | 验收得分 | 拟发放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平南县润牧安 (略)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平 山 | 99.5 | 105.85 | |
寺 面 | 100 | ||||
六 陈 | 98 | ||||
大 新 | 95.5 | ||||
大 安 | 97 | ||||
武 林 | 93.5 | ||||
大 坡 | 99 | ||||
大 洲 | 99 | ||||
镇 隆 | 99 | ||||
上渡街道 | 100 | ||||
平南街道 | 92 | ||||
安 怀 | 90 | ||||
丹 竹 | 91 | ||||
东 华 | 96 | ||||
官 成 | 98 | ||||
思 旺 | 99 | ||||
思 界 | 99 | ||||
大 鹏 | 97 | ||||
国 安 | 91.5 | ||||
同 和 | 98 | ||||
马 练 | 92 | ||||
合计 | 2024 | 105.85 | |||
注:按照《平南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验收办法》规定,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动物防疫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补助(服务费)的依据。验收内容实行分值制,全县总分为2100分,以乡镇为单位验收,每个乡镇满分100分。总分值按全县21个乡镇验收分值相加达1260分以上(含1260分)的为合格,12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当季服务费,1261-1470分扣当季服务费*元,1471-1680分的扣当季服务费*元,1681-1890分的扣当季服务费*元,分值达1891分以上(含1891分)的全额拨付当季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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