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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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的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 疑 人: (略) 特 (略)
地 址: (略) 江南区南建路5号金砖茶城C1栋111号
法定代表人: 秦飞跃
委托代理人: 陈传德 电话: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NNZC2024-G3-*-ZXGJ
采购人名称: (略) 白蚁防治所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略) 特 (略) :
我公司于2024 (略) 以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的关于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项目编号:NNZC2024-G3-*-ZXGJ)项目的质疑函。 (略) 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 (略) 有多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略) 长期使用过期四害药物进行虫害防治, (略) 地址在梧州,现针对其就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服务能力提出质疑,望采购单位进行核实。”的回复: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是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进行了评审的,经评标委 (略) 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中标公司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于“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实施服务的同时, (略) 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且符合安全的药物存储仓库。”的要求,中标公司的投标文件中也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属于资格要求第4条的限制投标的情形,也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故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相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日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 疑 人: (略) 特 (略)
地 址: (略) 江南区南建路5号金砖茶城C1栋111号
法定代表人: 秦飞跃
委托代理人: 陈传德 电话: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NNZC2024-G3-*-ZXGJ
采购人名称: (略) 白蚁防治所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略) 特 (略) :
我公司于2024 (略) 以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的关于房屋白蚁防治施工业务委托服务(重)(项目编号:NNZC2024-G3-*-ZXGJ)项目的质疑函。 (略) 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 (略) 有多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略) 长期使用过期四害药物进行虫害防治, (略) 地址在梧州,现针对其就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服务能力提出质疑,望采购单位进行核实。”的回复: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是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进行了评审的,经评标委 (略) 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中标公司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于“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实施服务的同时, (略) 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且符合安全的药物存储仓库。”的要求,中标公司的投标文件中也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属于资格要求第4条的限制投标的情形,也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故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相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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