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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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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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略) 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项目建设内容:路 (略) 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此外还包括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含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本次机电工程施工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包括全线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智慧高速。 本项目采用三级管理体制:省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基层单位(收费站、通信站、外场设备),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本项目全线设置1处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 2、收费设施:收费系统由路段收费分中心、收费站和ETC门架相关机电设施组成。 (1)路段收费中心设置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等。 (2)全线收费站共设置ETC/MTC入口混合车道10条,ETC入口专用车道9条;ETC/MTC出口混合车道10条,ETC出口专用车道9条;设置混合入口车道称重监测系统10条,混合出口车道称重检测系统10条。 (3)全线共设置18套ETC门架设施:在连镇、找王、盐山收费站各设置2套ETC门架设施,在寨子、盐山东收费站各设置4套ETC门架设施,在大屯枢纽互通式立交、小庄枢纽互通式立交各设置2套ETC门架设施。 3、通信设施:设置1处路通信分中心和6处无人通信站。 4、智慧高速:智慧交通主要包含匝道预交易系统、收费站数字孪生系统、路段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环境预警及联动管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完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开工前准备及施工阶段11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负责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标段号为JDJL1。负责全线机电及智慧高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划分情况详见下:标段号:JDJL1;主要工程内容:1.与本项目土建、交安、房建等外部工程的对接协调; (略) 交通运输厅 ToCc、省中心、河北高速集团指挥调度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沧交发等单位的对接协调;与邯港高速衡水段机电工程的对接协调。2.全线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智慧高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对全线机电及智 慧高速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交易平台名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

4.2 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投标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开标地点:南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河北 (略) ”(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受公告发布模板限定,如发布的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2、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河北高速 (略) 。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第三方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3、收费标准:500元/标段。 4、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磊、郝彦会 联系人: 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 0317-* 电话: 0311-*(招标部)、*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招标部)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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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咨询

,沧州,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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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略) 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项目建设内容:路 (略) 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此外还包括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含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本次机电工程施工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包括全线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智慧高速。 本项目采用三级管理体制:省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基层单位(收费站、通信站、外场设备),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本项目全线设置1处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 2、收费设施:收费系统由路段收费分中心、收费站和ETC门架相关机电设施组成。 (1)路段收费中心设置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等。 (2)全线收费站共设置ETC/MTC入口混合车道10条,ETC入口专用车道9条;ETC/MTC出口混合车道10条,ETC出口专用车道9条;设置混合入口车道称重监测系统10条,混合出口车道称重检测系统10条。 (3)全线共设置18套ETC门架设施:在连镇、找王、盐山收费站各设置2套ETC门架设施,在寨子、盐山东收费站各设置4套ETC门架设施,在大屯枢纽互通式立交、小庄枢纽互通式立交各设置2套ETC门架设施。 3、通信设施:设置1处路通信分中心和6处无人通信站。 4、智慧高速:智慧交通主要包含匝道预交易系统、收费站数字孪生系统、路段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环境预警及联动管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完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开工前准备及施工阶段11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负责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机电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标段号为JDJL1。负责全线机电及智慧高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划分情况详见下:标段号:JDJL1;主要工程内容:1.与本项目土建、交安、房建等外部工程的对接协调; (略) 交通运输厅 ToCc、省中心、河北高速集团指挥调度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沧交发等单位的对接协调;与邯港高速衡水段机电工程的对接协调。2.全线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智慧高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对全线机电及智 慧高速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交易平台名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

4.2 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投标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开标地点:南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河北 (略) ”(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受公告发布模板限定,如发布的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2、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河北高速 (略) 。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第三方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3、收费标准:500元/标段。 4、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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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磊、郝彦会 联系人: 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 0317-* 电话: 0311-*(招标部)、*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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