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TC-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4 万元,招标人为 (略) 塔城
地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城地区辖内 11 辆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
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办理了工商行政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并具有提供相
应外包服务资质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
表);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4.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
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
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
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已被 (略) 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凡满足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1、2022、2023 年度
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4.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
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略)
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止)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说明:报名资料具体详细要求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内容准备齐全,以电子邮箱方式
*@*q.com(签字盖章后 PDF 彩色扫描件一份)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七、其他
塔城地区辖内 11 辆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
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塔城地区分行
地 址: (略) (略) 16 号
联 系 人:吴雪芳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 (略)
地 址: 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 杨波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TC-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4 万元,招标人为 (略) 塔城
地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城地区辖内 11 辆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
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塔城地区分行 2024 年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办理了工商行政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并具有提供相
应外包服务资质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
表);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4.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
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
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
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已被 (略) 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凡满足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1、2022、2023 年度
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4.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
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略) (http://**)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略)
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止)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说明:报名资料具体详细要求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内容准备齐全,以电子邮箱方式
*@*q.com(签字盖章后 PDF 彩色扫描件一份)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七、其他
塔城地区辖内 11 辆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
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塔城地区分行
地 址: (略) (略) 16 号
联 系 人:吴雪芳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 (略)
地 址: 新 (略) 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 杨波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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