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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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YNRYZB 2024- (略)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ZB 2024-04。

2.项目名称: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选取1家合作单位在合作期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服务,与招标人共同对保山中心城区路内泊位开展运营管理合作,具体合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

5.委托管理路段泊位的收费标准:必 (略) 隆阳区发改委《 (略)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隆发改价格〔2021〕104号)文件内容的收费标准执行。

6.智慧化设备使用费:不低于800万元,中标人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第一年支付2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两年每年支付300万元。整个合作期间,招标人将建成的智慧化静态交通项目设备交付给中标人运营及维护。如中标人合作期未满解除合同的,已经缴纳的智慧化设备使用费不退还。

7.委托管理路段的泊位基础成本费: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泊位基础成本费,一类区不低于1.5元/天/泊位,二类区不低于1.0元/天/泊位,且每两年上浮5%;项目涉及64条路巷不少于6000个停车位,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移交为准。

8.委托管理路段的运营收入: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需实时归集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委托的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扣除招标人泊位使用基础成本,剩余部分为中标人的服务费。如当月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低于招标人泊位使用基础成本,不足金额从下月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中抵扣,依此类推。

9.委托服务费的结算:每月初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认上月结算账户营业收入、泊位使用基础成本、约定的杂费及服务费。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的服务费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将上月的服务费用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如遇节假日将顺延。

10.合作期间的运营成本:委托合作期间,本着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智慧化设备运维产生的电费、网络费、数据存储费、电缆入廊费、房屋租赁费等因运营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电费、网络费、数据存储费、电缆入廊费等需要招标人专户先行支付的,招标人先从中标人应得服务费中扣除,再将剩余应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11.委托期间管理平台的使用:委托期间中标人须使用招标人已建设好的“保山泊车”智慧化系统平台进行运营管理,招标人向中标人授权并开放“保山泊车”的管理系统接口、平台、数据等信息。同时中标人需对“保山泊车”涉及的软件升级进行采购、安装、系统集成、后期运营维护等,确保停车收费相关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所需资金由中标人承担。

12.委托期间智慧化建设:委托管理的6000个停车位,有部分停车位尚未进行智慧化建设,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对该部分停车位进行智慧化停车改造建设,改造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商榷确定,合作期满建成的智慧化设备中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13.合作期限:8年。合作期内中标人盈亏自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在8年合作期未满时无正当理由放弃继续合作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如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各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 **日(5个工作日),获取时间段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为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8时3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远程网上开标解密),各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开标现场要求时限参加远程解密,否则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保山建投昌源 (略) ??

地址: (略) 隆阳区象山路2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 (略) ?

地址: (略) 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

日期:**日

YNRYZB 2024- (略)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ZB 2024-04。

2.项目名称: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合作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选取1家合作单位在合作期 (略) 智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服务,与招标人共同对保山中心城区路内泊位开展运营管理合作,具体合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

5.委托管理路段泊位的收费标准:必 (略) 隆阳区发改委《 (略)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隆发改价格〔2021〕104号)文件内容的收费标准执行。

6.智慧化设备使用费:不低于800万元,中标人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第一年支付2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两年每年支付300万元。整个合作期间,招标人将建成的智慧化静态交通项目设备交付给中标人运营及维护。如中标人合作期未满解除合同的,已经缴纳的智慧化设备使用费不退还。

7.委托管理路段的泊位基础成本费: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泊位基础成本费,一类区不低于1.5元/天/泊位,二类区不低于1.0元/天/泊位,且每两年上浮5%;项目涉及64条路巷不少于6000个停车位,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移交为准。

8.委托管理路段的运营收入: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需实时归集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委托的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扣除招标人泊位使用基础成本,剩余部分为中标人的服务费。如当月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低于招标人泊位使用基础成本,不足金额从下月路内泊车位运营收入中抵扣,依此类推。

9.委托服务费的结算:每月初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认上月结算账户营业收入、泊位使用基础成本、约定的杂费及服务费。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的服务费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将上月的服务费用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如遇节假日将顺延。

10.合作期间的运营成本:委托合作期间,本着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智慧化设备运维产生的电费、网络费、数据存储费、电缆入廊费、房屋租赁费等因运营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电费、网络费、数据存储费、电缆入廊费等需要招标人专户先行支付的,招标人先从中标人应得服务费中扣除,再将剩余应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11.委托期间管理平台的使用:委托期间中标人须使用招标人已建设好的“保山泊车”智慧化系统平台进行运营管理,招标人向中标人授权并开放“保山泊车”的管理系统接口、平台、数据等信息。同时中标人需对“保山泊车”涉及的软件升级进行采购、安装、系统集成、后期运营维护等,确保停车收费相关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所需资金由中标人承担。

12.委托期间智慧化建设:委托管理的6000个停车位,有部分停车位尚未进行智慧化建设,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对该部分停车位进行智慧化停车改造建设,改造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商榷确定,合作期满建成的智慧化设备中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13.合作期限:8年。合作期内中标人盈亏自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在8年合作期未满时无正当理由放弃继续合作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如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各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 **日(5个工作日),获取时间段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为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8时3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远程网上开标解密),各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开标现场要求时限参加远程解密,否则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保山建投昌源 (略) ??

地址: (略) 隆阳区象山路2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 (略) ?

地址: (略) 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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