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天府检测集团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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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天府检测集团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四川天府检测集团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GKBX2024(005)

招标人:宜宾 (略)

**日

各位投标人:

宜宾 (略) (以下简称“宜发展集团”)拟与两所事业 (略) ,两所 (略) 以实物及无形资产方式注资4000万元。现需选聘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宜发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四川天府检测集团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两所事业单位拟以设备、应用软件、家具、用具(具体明细清单见附件,资产地 (略) 叙州区)以及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等实物 (略) 注资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清单内容)。服务机构需按照招选人要求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将从商务报价、服务方案两个方面进行评审,按100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资产评估且在有效期内,具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许可(备案公告或备案函或备案证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以上资料在报名和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日17:30 (略) 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日9: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各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会。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参选人无需到开标会现场,参选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日9: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参选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本次选聘由比选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6万元。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到评估现场指导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经验收合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招标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宜发展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由宜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次评估机构公开比选招标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集团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日



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四川天府检测集团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GKBX2024(005)

招标人:宜宾 (略)

**日

各位投标人:

宜宾 (略) (以下简称“宜发展集团”)拟与两所事业 (略) ,两所 (略) 以实物及无形资产方式注资4000万元。现需选聘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宜发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发展集团合资组建四川天府检测集团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两所事业单位拟以设备、应用软件、家具、用具(具体明细清单见附件,资产地 (略) 叙州区)以及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等实物 (略) 注资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清单内容)。服务机构需按照招选人要求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将从商务报价、服务方案两个方面进行评审,按100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资产评估且在有效期内,具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许可(备案公告或备案函或备案证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以上资料在报名和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日17:30 (略) 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日9: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各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会。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参选人无需到开标会现场,参选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日9: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参选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本次选聘由比选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6万元。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到评估现场指导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经验收合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招标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宜发展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由宜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次评估机构公开比选招标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集团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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