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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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 ** 13:16:02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人(章): (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4年 7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背景

(略) 为国企控股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拥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业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磋商。战略合作期内项目涉及正式进场前的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需求。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类应急零星施工时间紧、任务急、协调难的赶工风险,以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各项措施和费用(包括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

估算金额及限价

1、估算金额约230万元。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采购人对工程量不予承诺,每个项目工程量均有差异,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实施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程量差异,实施时不得因为工程量增减调整价格。

2、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并计算后填报总价下浮率,磋商供应商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限价税率3%),否则为无效报价。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1-(报价总价下浮率)]×[1-(成交总价下浮率)]×1.03

战略合作期限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工期要求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磋商编号

JC-2024-01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时间后60日

评选原则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原则上取3名成交供应商。

2、磋商原则:按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三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总价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进入磋商范围内最大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总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总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3、落地实施方式:

(1)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3)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6)**日(含)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日(含)以来,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6)转包或违法分包的;(7)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8)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9)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0)不履行保修义务的;(11)擅自停工或责令停工的)。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5、业绩要求:有不少于1个2021年6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 (略) 政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证明材料(须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日,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公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须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相关劳务业绩合同原件等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日9:00至**日13:30(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 400-828-9082。

资料费

/

磋商保证金

4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响应文件份数

至少*份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时间

**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联系人

胡 工

联系电话

*

投诉电话

0519-*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一)工程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工程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磋商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计。

5、勘察现场

(1)磋商供应商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于**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磋商供应商无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lackpeony.com并同步电话通知到采购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提供不少于1个**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 (略) 政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证明材料: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报价资料

(1)响应函

(2)报价明细表(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全费用单价,并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计算总价下浮率,按所计算的总价下浮率报价。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 (略) 场情况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2)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所需机械、质检(自检)、安装、水电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按1.85%计算)、规费、缺陷修复、保险、税金等,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采购人对工程量不予承诺,每个项目工程量均有差异,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实施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程量差异,实施时不得因为工程量增减调整价格。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1-(报价总价下浮率)]×[1-(成交总价下浮率)]×1.03。

(4)实施方式:

①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②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预算编制说明:

①采购人根据每单项目前期临设劳务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

②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略) 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等规范、文件的规则。

③所有材料的卸力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配合费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实施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费用补偿。

④工程所有混凝土(包括*供及*供零星材料)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输送方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均含在清单相关子目中。检查井的砖砌体采用MU15水泥实心砖;工程所有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⑤土方考虑场内利用。土方或材料最终在统一平衡,其平衡原则为:所有填方或灰土体积按竣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的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灰土因含灰量引起的体积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磋商供应商必须考虑该原则,充分考虑挖土、填土、缺方内运(含场外自行取土)、余土或废料场外运输的单价及风险。土方或拆除物的场内运输均已包括在各分部分项单价中,今后不得调整。其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略)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项目(沉井井壁、顶板、圈梁除外)不单列,即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了模板工程的费用。

⑦送检材料(除*供材)的材料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⑧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6)结算方式:

①每单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结算审定,每单项目单独结算。

②结算时按审定合格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③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④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采购人签字(现场经办人、项目经理、经营部专业造价工程师)、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签证单必须有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字并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全费用单价分析且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逾期不得补报且不得累结补签,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采购人不予签认。

⑤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其中一份正本),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2、限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并计算后填报总价下浮率。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限价税率3%),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黑牡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2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

4、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磋商保证金(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响应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磋商时间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磋商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时间。

3、超过磋商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时间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的;

(9)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10)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税率不一致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要求的;

(13)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16)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年内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原则上取3名成交供应商。

(2)磋商原则:按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三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总价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最大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总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总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须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相关劳务业绩合同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9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增补缴纳40000元。

①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履约保证金账户”。然后凭银行进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战略框架协议生效。

②履约保证金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 (略) (略) 卜弋支行

银行账号:**

③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履约保证金(增补缴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80000元,则需增补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单项目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单项工程实施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单项工程预算或未能在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10000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延误时间达3天或者连续2次未能及时响应单项工程预算,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或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或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等,出现一次扣10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10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若使用不合规范材料或使用假冒贴牌材料,出现一次扣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人工材料涨价、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施工,或者因为工程量差异要求调整价格,出现一次扣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⑥采购人如因质量及延误工期原因与成交供应商提出解除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退场、交接以及办理解除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手续,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10000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影响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替施工,每影响一天,则按影响天数承担10000元/天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⑦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收到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的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投诉达到2次并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按20000元收取违约金;

⑧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关于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施工的要求,否则将按相应工作内容造价的5%(并不少于10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实施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凭收据及采购人经办部门、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9、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每单项工程实施合同的签订: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实施合同,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

1、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

2、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图纸及设计文件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4、每单项工程实施时,工程联系单中要求的规范及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按每单项工程付款、结算

1、实施方式:

(1)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2)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2、预算编制说明:

(1)采购人根据每单项目前期临设劳务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略) 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等规范、文件的规则。

(3)所有材料的卸力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配合费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实施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费用补偿。

(4)工程所有混凝土(包括*供及*供零星材料)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输送方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均含在清单相关子目中。检查井的砖砌体采用MU15水泥实心砖;工程所有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5)土方考虑场内利用。土方或材料最终在统一平衡,其平衡原则为:所有填方或灰土体积按竣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的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灰土因含灰量引起的体积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磋商供应商必须考虑该原则,充分考虑挖土、填土、缺方内运(含场外自行取土)、余土或废料场外运输的单价及风险。土方或拆除物的场内运输均已包括在各分部分项单价中,今后不得调整。其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6) (略)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项目(沉井井壁、顶板、圈梁除外)不单列,即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了模板工程的费用。

(7)送检材料(除*供材)的材料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8)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3、结算方式:

(1)每单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结算审定,每单项目单独结算。

(2)结算时按审定合格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3)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4)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采购人签字(现场经办人、项目经理、经营部专业造价工程师)、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签证单必须有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字并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全费用单价分析且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逾期不得补报且不得累结补签,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采购人不予签认。

(5)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其中一份正本),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4、付款方式:

(1)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隔月月底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引起的增加工程款,归入完工结算中待结算审定后支付。)

(2)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隔月月底付至审定价的97%;

(3)保修金(审定价的3%)待每单项工程质保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或单项目全部施工结束孰长)满后隔月月底内结清(无息)。

(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在申报工程款时需提交相应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凭证(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采购人无需承担贴息费用。每笔进度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如有)审价确认的预计工程量金额向采购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审定后第一次付款需按审定价(如需审定)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量保修

(1)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施工范围的全部保修义务,自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保修2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或单项目全部施工结束孰长)。若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施工范围产生保修义务,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组织人员进行修复,若3日内不按要求派员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直接在成交供应商尾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给采购人。

(2)保修期满后,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战略合作期限: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8、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具体施工工期以每单项工程联系单和实施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五章 图纸(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信息来源http://**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 ** 13:16:02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人(章): (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4年 7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背景

(略) 为国企控股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拥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业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磋商。战略合作期内项目涉及正式进场前的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需求。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类应急零星施工时间紧、任务急、协调难的赶工风险,以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各项措施和费用(包括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

估算金额及限价

1、估算金额约230万元。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采购人对工程量不予承诺,每个项目工程量均有差异,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实施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程量差异,实施时不得因为工程量增减调整价格。

2、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并计算后填报总价下浮率,磋商供应商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限价税率3%),否则为无效报价。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1-(报价总价下浮率)]×[1-(成交总价下浮率)]×1.03

战略合作期限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工期要求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磋商编号

JC-2024-01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时间后60日

评选原则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原则上取3名成交供应商。

2、磋商原则:按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三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总价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进入磋商范围内最大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总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总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3、落地实施方式:

(1)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3)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6)**日(含)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日(含)以来,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6)转包或违法分包的;(7)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8)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9)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0)不履行保修义务的;(11)擅自停工或责令停工的)。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5、业绩要求:有不少于1个2021年6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 (略) 政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证明材料(须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日,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公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须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相关劳务业绩合同原件等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日9:00至**日13:30(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 400-828-9082。

资料费

/

磋商保证金

4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响应文件份数

至少*份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时间

**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21室

联系人

胡 工

联系电话

*

投诉电话

0519-*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一)工程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工程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磋商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计。

5、勘察现场

(1)磋商供应商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于**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磋商供应商无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lackpeony.com并同步电话通知到采购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提供不少于1个**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 (略) 政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证明材料: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报价资料

(1)响应函

(2)报价明细表(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全费用单价,并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计算总价下浮率,按所计算的总价下浮率报价。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 (略) 场情况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2)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所需机械、质检(自检)、安装、水电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按1.85%计算)、规费、缺陷修复、保险、税金等,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采购人对工程量不予承诺,每个项目工程量均有差异,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实施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程量差异,实施时不得因为工程量增减调整价格。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1-(报价总价下浮率)]×[1-(成交总价下浮率)]×1.03。

(4)实施方式:

①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②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预算编制说明:

①采购人根据每单项目前期临设劳务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

②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略) 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等规范、文件的规则。

③所有材料的卸力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配合费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实施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费用补偿。

④工程所有混凝土(包括*供及*供零星材料)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输送方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均含在清单相关子目中。检查井的砖砌体采用MU15水泥实心砖;工程所有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⑤土方考虑场内利用。土方或材料最终在统一平衡,其平衡原则为:所有填方或灰土体积按竣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的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灰土因含灰量引起的体积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磋商供应商必须考虑该原则,充分考虑挖土、填土、缺方内运(含场外自行取土)、余土或废料场外运输的单价及风险。土方或拆除物的场内运输均已包括在各分部分项单价中,今后不得调整。其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略)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项目(沉井井壁、顶板、圈梁除外)不单列,即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了模板工程的费用。

⑦送检材料(除*供材)的材料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⑧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6)结算方式:

①每单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结算审定,每单项目单独结算。

②结算时按审定合格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③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④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采购人签字(现场经办人、项目经理、经营部专业造价工程师)、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签证单必须有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字并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全费用单价分析且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逾期不得补报且不得累结补签,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采购人不予签认。

⑤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其中一份正本),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2、限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并计算后填报总价下浮率。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限价税率3%),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黑牡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2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

4、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磋商保证金(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响应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磋商时间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磋商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时间。

3、超过磋商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时间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的;

(9)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10)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税率不一致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要求的;

(13)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16)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年内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原则上取3名成交供应商。

(2)磋商原则:按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三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总价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最大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总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总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须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相关劳务业绩合同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9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增补缴纳40000元。

①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履约保证金账户”。然后凭银行进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战略框架协议生效。

②履约保证金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 (略) (略) 卜弋支行

银行账号:**

③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履约保证金(增补缴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80000元,则需增补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单项目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单项工程实施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单项工程预算或未能在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10000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延误时间达3天或者连续2次未能及时响应单项工程预算,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或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或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等,出现一次扣10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10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若使用不合规范材料或使用假冒贴牌材料,出现一次扣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人工材料涨价、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施工,或者因为工程量差异要求调整价格,出现一次扣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⑥采购人如因质量及延误工期原因与成交供应商提出解除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退场、交接以及办理解除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手续,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10000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影响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替施工,每影响一天,则按影响天数承担10000元/天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⑦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收到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的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投诉达到2次并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按20000元收取违约金;

⑧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关于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施工的要求,否则将按相应工作内容造价的5%(并不少于10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实施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凭收据及采购人经办部门、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9、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每单项工程实施合同的签订: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实施合同,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

1、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

2、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图纸及设计文件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4、每单项工程实施时,工程联系单中要求的规范及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按每单项工程付款、结算

1、实施方式:

(1)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2)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2、预算编制说明:

(1)采购人根据每单项目前期临设劳务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略) 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等规范、文件的规则。

(3)所有材料的卸力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配合费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实施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费用补偿。

(4)工程所有混凝土(包括*供及*供零星材料)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输送方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均含在清单相关子目中。检查井的砖砌体采用MU15水泥实心砖;工程所有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5)土方考虑场内利用。土方或材料最终在统一平衡,其平衡原则为:所有填方或灰土体积按竣工压实体积考虑;所有挖方、拆除物按原始体积考虑;所有构筑物按实际占用的体积考虑;不考虑挖土与填土在体积上的变化;不考虑灰土因含灰量引起的体积变化;不考虑填土密实度和取土密实度的差异。磋商供应商必须考虑该原则,充分考虑挖土、填土、缺方内运(含场外自行取土)、余土或废料场外运输的单价及风险。土方或拆除物的场内运输均已包括在各分部分项单价中,今后不得调整。其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6) (略)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项目(沉井井壁、顶板、圈梁除外)不单列,即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了模板工程的费用。

(7)送检材料(除*供材)的材料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8)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3、结算方式:

(1)每单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结算审定,每单项目单独结算。

(2)结算时按审定合格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3)工程量清单外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计价定额2014版及配套的《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苏建价[2016]154 号、常建[2019]1号等现行文件编制全费用单价*70%*(1-成交总价下浮率);材料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除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价询价最低价(市场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 (略) 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单项目进度,人工价 (略)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24〕83号)。

(4)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采购人签字(现场经办人、项目经理、经营部专业造价工程师)、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签证单必须有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字并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全费用单价分析且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逾期不得补报且不得累结补签,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采购人不予签认。

(5)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其中一份正本),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4、付款方式:

(1)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隔月月底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引起的增加工程款,归入完工结算中待结算审定后支付。)

(2)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隔月月底付至审定价的97%;

(3)保修金(审定价的3%)待每单项工程质保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或单项目全部施工结束孰长)满后隔月月底内结清(无息)。

(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在申报工程款时需提交相应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凭证(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采购人无需承担贴息费用。每笔进度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如有)审价确认的预计工程量金额向采购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审定后第一次付款需按审定价(如需审定)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量保修

(1)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施工范围的全部保修义务,自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保修2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或单项目全部施工结束孰长)。若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施工范围产生保修义务,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组织人员进行修复,若3日内不按要求派员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直接在成交供应商尾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给采购人。

(2)保修期满后,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战略合作期限: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8、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具体施工工期以每单项工程联系单和实施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五章 图纸(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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