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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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康诚 (略) 康诚受上海 (略) 委托,对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于办理SC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需要,为达到大米加工中心日程运行要求,需要增加稻壳粉碎机一套、流量秤一套、1号库和2号库移动输送带2台和2个配电箱,增加CS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等,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包装、运输、项目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质保期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其他民办非企业组织;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日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文件费600元/本,采用现金方式收取,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 841号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日14:00:00(北京时间)

2 、地点: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3 、招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上海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新浜镇贾田村路398弄25号三楼

联系人:贾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康诚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项目联系人:强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康诚 (略) 康诚受上海 (略) 委托,对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浜大米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于办理SC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需要,为达到大米加工中心日程运行要求,需要增加稻壳粉碎机一套、流量秤一套、1号库和2号库移动输送带2台和2个配电箱,增加CS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等,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包装、运输、项目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质保期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其他民办非企业组织;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日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文件费600元/本,采用现金方式收取,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 841号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日14:00:00(北京时间)

2 、地点: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3 、招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略) 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者U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上海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新浜镇贾田村路398弄25号三楼

联系人:贾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康诚 (略)

地址: (略) 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项目联系人:强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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