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理发店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湖南警察学院理发店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天鉴 (略) 受 (略) 的委托,现对 (略) 理发店租赁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位置(数量)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年租金)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租赁期 |
理发店租赁项目 | 位于校内(原信用社) | 25㎡ | *元/年 | *元 | *元 | 四年 |
二、招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他要求
1、理发店(含民警理发室)经营服务门面仅限用于理发及相关经营项目,严禁从事餐饮、通讯等其它业务。
2、理 (略) 指定价格服务(洗剪吹单价:男士15元,女士18元;染发等其他项目的收费标准 (略) 附近理发店的收费均价)
3、理发相关的用品 (略) 区(含星沙) (略) 常有物品,且价格 (略) 价。
4、门面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单独计费,由中标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为水费*/吨,电费*/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略) 支付垃圾处理费*/月。
5、 (略) 北大门综合服务楼已有一家门店专门从事理发项目。请参加竞租者 (略) 管理与经营情况,以及本项目门面的经营位置、经营面积。中标方必须 (略) 指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6、门面改造、装饰装修均由中标方自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中标方的门面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我院没有补偿。
三、承租期限
1、理发店租赁项目:*年(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8年7月19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四、承租租金及说明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位置(数量)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年租金)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租赁期 |
理发店租赁项目 | 位于校内(原信用社) | 25㎡ | *元/年 | *元 | *元 | 四年 |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竞标者应从事同类服务业务至少*年以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经营时间和经营范围的须出具*方证明函,否则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 (略) 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5、校内现有门店经营业主(含股东)禁止参与此次理发店的投标,一经查处,取消本次投标资 (略) 的所有经营资格。
六、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天鉴 (略) (详细地址: (略) 雨 (略) 128号天鉴大厦409)
3、联系人:陈先生
4、联系电话:0731-*-8433、*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6、报名费400元/份,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标的物现场踏勘
1、招租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
后勤处张慧(联系方式*)。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天鉴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雨花支行
账 号:* 1551 0000 0207
3、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
九、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天鉴 (略) (详细地址: (略) 雨 (略) 128号天鉴大厦6楼会议室)
十、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十一、竞租原则
1、竞租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竞价。
2、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价函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的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各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时视为竞租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4、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5、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6、各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将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竞租人现场签到,各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保证金回单、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代表、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情况,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7、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 (略) 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单位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30日内未能与 (略) 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 (略) (天鉴 (略) )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仟元。
十六、承租方经营管理要求
1、学院确保入场前场地所有权无争议,并可正常投入使用,负责监管对承租方日常经营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场地修缮工作,维护好场地的完好性。
2、承租方不得有超范围、超面积经营,未经许可也不得擅自调高服务收费价格,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和场地现有布局,如果承租方依据政策法令的改变而需要对场地或房屋进行改造,需事先书面向承租方申报改造理由和具体方案,经经营服务方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进行改造,否则经营服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及经营服务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归经营服务方所有,未经经营服务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或者损毁。经营服务方发现承租方有超出经营范围应当对其提出改正,承租方拒绝改正则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经营服务合同。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以经营服务方名义发布消息和对外宣传。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经营服务方无关,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因非法经营而造成的场地查封、停业等严重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服务区域内及店前周边的卫生清扫和保洁由承租方负责。经营服务区域内的绿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打理,不得随意损坏。场地内的树木在承租之日进行点数交接,承租方不得移走任何树木和损毁绿化。
6、承租到期不再承租之后,双方进行场地和房屋以及办公设备设施交接,如果对经营服务的所有场地房屋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毁或者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有暂时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
7、此场地不得进行转租。否则,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注:以上内容竞租人应做出承诺,不得偏离,有偏离的按照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天鉴 (略) 受 (略) 的委托,现对 (略) 理发店租赁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位置(数量)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年租金)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租赁期 |
理发店租赁项目 | 位于校内(原信用社) | 25㎡ | *元/年 | *元 | *元 | 四年 |
二、招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他要求
1、理发店(含民警理发室)经营服务门面仅限用于理发及相关经营项目,严禁从事餐饮、通讯等其它业务。
2、理 (略) 指定价格服务(洗剪吹单价:男士15元,女士18元;染发等其他项目的收费标准 (略) 附近理发店的收费均价)
3、理发相关的用品 (略) 区(含星沙) (略) 常有物品,且价格 (略) 价。
4、门面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单独计费,由中标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为水费*/吨,电费*/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略) 支付垃圾处理费*/月。
5、 (略) 北大门综合服务楼已有一家门店专门从事理发项目。请参加竞租者 (略) 管理与经营情况,以及本项目门面的经营位置、经营面积。中标方必须 (略) 指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6、门面改造、装饰装修均由中标方自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中标方的门面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我院没有补偿。
三、承租期限
1、理发店租赁项目:*年(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8年7月19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四、承租租金及说明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位置(数量)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年租金)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租赁期 |
理发店租赁项目 | 位于校内(原信用社) | 25㎡ | *元/年 | *元 | *元 | 四年 |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竞标者应从事同类服务业务至少*年以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经营时间和经营范围的须出具*方证明函,否则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 (略) 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5、校内现有门店经营业主(含股东)禁止参与此次理发店的投标,一经查处,取消本次投标资 (略) 的所有经营资格。
六、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天鉴 (略) (详细地址: (略) 雨 (略) 128号天鉴大厦409)
3、联系人:陈先生
4、联系电话:0731-*-8433、*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6、报名费400元/份,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标的物现场踏勘
1、招租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
后勤处张慧(联系方式*)。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天鉴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雨花支行
账 号:* 1551 0000 0207
3、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
九、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天鉴 (略) (详细地址: (略) 雨 (略) 128号天鉴大厦6楼会议室)
十、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十一、竞租原则
1、竞租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竞价。
2、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价函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的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各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时视为竞租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4、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5、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6、各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将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竞租人现场签到,各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保证金回单、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代表、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情况,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7、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 (略) 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单位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30日内未能与 (略) 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 (略) (天鉴 (略) )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仟元。
十六、承租方经营管理要求
1、学院确保入场前场地所有权无争议,并可正常投入使用,负责监管对承租方日常经营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场地修缮工作,维护好场地的完好性。
2、承租方不得有超范围、超面积经营,未经许可也不得擅自调高服务收费价格,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和场地现有布局,如果承租方依据政策法令的改变而需要对场地或房屋进行改造,需事先书面向承租方申报改造理由和具体方案,经经营服务方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进行改造,否则经营服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及经营服务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归经营服务方所有,未经经营服务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或者损毁。经营服务方发现承租方有超出经营范围应当对其提出改正,承租方拒绝改正则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经营服务合同。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以经营服务方名义发布消息和对外宣传。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经营服务方无关,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因非法经营而造成的场地查封、停业等严重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服务区域内及店前周边的卫生清扫和保洁由承租方负责。经营服务区域内的绿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打理,不得随意损坏。场地内的树木在承租之日进行点数交接,承租方不得移走任何树木和损毁绿化。
6、承租到期不再承租之后,双方进行场地和房屋以及办公设备设施交接,如果对经营服务的所有场地房屋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毁或者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有暂时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
7、此场地不得进行转租。否则,经营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注:以上内容竞租人应做出承诺,不得偏离,有偏离的按照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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