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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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纲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 17:05 - ** 18:00

采购单位: (略) 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综合物业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综合物业; 描述:项目经理1名、保安6人、电工1人、保洁服务人员4人;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doc
项目采购需求.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略) (略) 于都县 贡江镇 大昌路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公示系统)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同时需提供物业行业主管单位开具的企业诚信证明. 5.负责电梯维保人员具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经理证书; 7.消防专员具有消防初级操作证书; 8.现场踏勘证明。供应商必须在竞拍结束前工作时间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勘察完后提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报价清单,我方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开具现场勘察证明,报价时需上传此证明,否则报价无效,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以上所需资料可在现场勘察时一并验证。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纲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 17:05 - ** 18:00

采购单位: (略) 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综合物业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综合物业; 描述:项目经理1名、保安6人、电工1人、保洁服务人员4人;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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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略) (略) 于都县 贡江镇 大昌路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公示系统)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同时需提供物业行业主管单位开具的企业诚信证明. 5.负责电梯维保人员具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经理证书; 7.消防专员具有消防初级操作证书; 8.现场踏勘证明。供应商必须在竞拍结束前工作时间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勘察完后提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报价清单,我方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开具现场勘察证明,报价时需上传此证明,否则报价无效,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以上所需资料可在现场勘察时一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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