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顺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神木顺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GZB2024-SM0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7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 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 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2023 年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至今连续 3 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0)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

七、其他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报名,下载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须在 2024 年 08 月 01 日17:00:00 前将(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在本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村煤炭大楼一楼

联 系 人:杨兴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709 室

联 系 人: 封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GZB2024-SM0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7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神木 (略) 商务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 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 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2023 年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至今连续 3 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9)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10)非联合体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

七、其他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报名,下载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须在 2024 年 08 月 01 日17:00:00 前将(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在本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室,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村煤炭大楼一楼

联 系 人:杨兴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709 室

联 系 人: 封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