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联通西宁市分公司维护生产用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中国联通西宁市分公司维护生产用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4.35 万元,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赁 4 辆双排微型小货车,13 辆其他车型(每辆车均含驾驶员),具体要求详见 汽车租赁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合同累计金额【含税10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租赁】业绩。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 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 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金额、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或各级信用信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略) ( http://** )列入黑名单;
(16)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的 IP/MAC 地址相同的情形;
(18)为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地化服务:在青海西宁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 10 日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提供承诺书或者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七、其他
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及配备司机人员验收交付。
2、服务地点: (略) 。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汽车租赁服务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5、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评标结束后,本项目公示将在以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略) 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城 (略) 38 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 (略)
地 址: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21 号
联 系 人: 魏永通/师存杰/彭婷/费丽萍/马慧/张科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4.35 万元,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赁 4 辆双排微型小货车,13 辆其他车型(每辆车均含驾驶员),具体要求详见 汽车租赁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 (略) 维护生产用车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合同累计金额【含税10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租赁】业绩。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 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 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金额、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或各级信用信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略) ( http://** )列入黑名单;
(16)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的 IP/MAC 地址相同的情形;
(18)为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地化服务:在青海西宁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 10 日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提供承诺书或者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七、其他
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完成车辆及配备司机人员验收交付。
2、服务地点: (略) 。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汽车租赁服务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5、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评标结束后,本项目公示将在以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略) 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城 (略) 38 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 (略)
地 址: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21 号
联 系 人: 魏永通/师存杰/彭婷/费丽萍/马慧/张科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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