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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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包名称服务内容单位估算工作量(人工日)服务期专用资质要求保证金额(万元)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对公司智能产品生产相关工作进行外包服务。工日27501年(1)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完成过人员外包服务或电力机器人、在线智能巡视系统、智能仓储的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2份,累计合同额不低于*元。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2)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KJZB-ZY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
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
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 (略) 关于供应
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
存在触发《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
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
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
决,并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违反“投标函”承诺, (略) 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
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银荷大厦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531-*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联 系 人: 武经理
电 话: 053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 (略)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KJZB-ZY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并委托山东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 (略)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
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
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
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略) 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
(6)根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
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1
(7)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
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
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违反“投标函”承诺, (略) 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
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
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
报名表(自拟,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上证件
2
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 PDF 格式发送至
*@*63.com,文件命名:点击查看>>*项目**包**单位(可简写)。备注:报
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邮寄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09:0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投标文件邮寄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地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②邮寄接收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前,北京时间;
③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注意:此电话仅接收标书使用);
④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全称、包号。
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由此产生
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监控文件寄送进度,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送达;建议
(略) 进行邮寄。
5.2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
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
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投标保证金提交不符合要求的,
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
码(保证金编码规则: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包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3
、山东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 (略)
监督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05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邮编:*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
网址:http://**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
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
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
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
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
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
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
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
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7月25日
4
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估算工作量
(人工日)
服务期
专用资质要求
保证金金额(万
元)
/
智能产品生
产服务劳务
外包框架项

对公司智能产品
生产相关工作进
行外包服务。
工日
2750
1年
(1)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
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
布日,完成过人员外包服务或
电力机器人、在线智能巡视系
统、智能仓储的开发或技术服
务项目不少于2份,累计合同额
不低于*元。注:业绩必须
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2)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招标需求一览表,根据生产需求,*方有权保证在中标标段内保持合同额基本一致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工作进行调整。
备注:
1.取得《 (略) 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 (略) 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
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
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5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包名称服务内容单位估算工作量(人工日)服务期专用资质要求保证金额(万元)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对公司智能产品生产相关工作进行外包服务。工日27501年(1)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完成过人员外包服务或电力机器人、在线智能巡视系统、智能仓储的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2份,累计合同额不低于*元。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2)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KJZB-ZY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
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
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 (略) 关于供应
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
存在触发《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
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
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
决,并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违反“投标函”承诺, (略) 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
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银荷大厦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531-*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联 系 人: 武经理
电 话: 053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 (略) 智能产品生产服务劳务外包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KJZB-ZY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并委托山东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 (略)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
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
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
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略) 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
(6)根据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
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1
(7)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
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
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 (略)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违反“投标函”承诺, (略) 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
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
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
报名表(自拟,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上证件
2
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 PDF 格式发送至
*@*63.com,文件命名:点击查看>>*项目**包**单位(可简写)。备注:报
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邮寄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09:0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投标文件邮寄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地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②邮寄接收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前,北京时间;
③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注意:此电话仅接收标书使用);
④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全称、包号。
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由此产生
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监控文件寄送进度,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送达;建议
(略) 进行邮寄。
5.2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
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
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投标保证金提交不符合要求的,
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
码(保证金编码规则: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包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3
、山东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 (略)
监督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05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邮编:*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
网址:http://**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
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
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
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
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
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
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
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
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7月25日
4
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估算工作量
(人工日)
服务期
专用资质要求
保证金金额(万
元)
/
智能产品生
产服务劳务
外包框架项

对公司智能产品
生产相关工作进
行外包服务。
工日
2750
1年
(1)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
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
布日,完成过人员外包服务或
电力机器人、在线智能巡视系
统、智能仓储的开发或技术服
务项目不少于2份,累计合同额
不低于*元。注:业绩必须
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2)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招标需求一览表,根据生产需求,*方有权保证在中标标段内保持合同额基本一致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工作进行调整。
备注:
1.取得《 (略) 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 (略) 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
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
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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