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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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4〕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建 (略) 财政统筹保障,招标人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 (略) 戒毒所改扩 (略) 留置场所调查办案人员及留置对象看护人员生活区,另外对留置所改扩建及功能调整,满足至少30个留置对象起居生活要求。本次规划用地面积34519.67平方米(约合51.78亩),项目改造建筑面积6495.77平方米,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4298.3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项目 (略) 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东,利 (略) 留置所、戒毒所既有建筑和场地建设。

2.3 计划工期:18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包括:(1)留置场所改造:地上2层,建筑高度8.7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总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项目主要对留置区主办公楼一层、二层局部改造,改造面积938.54平方米;(2)新建临谈室: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1287.99平方米,建筑高度11.0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3)水泵房改造;(4)室外工程:配套建设室外绿化、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施工二标段包括:(1)宿舍楼改造:地上3层,建筑高度12.15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总建筑面积5557.23平方米,项目 (略) 戒毒所现状工字型三层框架建筑改造为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557.23平方米;(2)新建职工餐厅及多功能活动室: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3010.31平方米,建筑高度15.3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外地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8:30至**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进入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按1号键, (略)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52-*。

4.3投标人应学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 (略) 监察委员会)

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A区一楼 地址: (略) 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隋亮 联系人:唐静

电话:0952-* 电话:095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略) 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4〕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建 (略) 财政统筹保障,招标人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 (略) 戒毒所改扩 (略) 留置场所调查办案人员及留置对象看护人员生活区,另外对留置所改扩建及功能调整,满足至少30个留置对象起居生活要求。本次规划用地面积34519.67平方米(约合51.78亩),项目改造建筑面积6495.77平方米,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4298.3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项目 (略) 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东,利 (略) 留置所、戒毒所既有建筑和场地建设。

2.3 计划工期:18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包括:(1)留置场所改造:地上2层,建筑高度8.7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总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项目主要对留置区主办公楼一层、二层局部改造,改造面积938.54平方米;(2)新建临谈室: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1287.99平方米,建筑高度11.0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3)水泵房改造;(4)室外工程:配套建设室外绿化、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施工二标段包括:(1)宿舍楼改造:地上3层,建筑高度12.15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总建筑面积5557.23平方米,项目 (略) 戒毒所现状工字型三层框架建筑改造为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557.23平方米;(2)新建职工餐厅及多功能活动室: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3010.31平方米,建筑高度15.30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外地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8:30至**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进入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按1号键, (略)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52-*。

4.3投标人应学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 (略) 监察委员会)

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A区一楼 地址: (略) 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隋亮 联系人:唐静

电话:0952-* 电话:095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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