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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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起始日:**日;公告结束日:**日

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

(2) 招标范围:引入2家单位分别负责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暨涵盖2个包件。不限供应商参与包件数量,可兼投不可兼中。

包件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包件2: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项目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公告查询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http://**)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1与包件2相同)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在**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应按上述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于**日~2024年 07月2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

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0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资料按包件分别递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

(3)投标人在**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领取招标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上述资料按包件分别递交。)

四、踏勘现场及投标文件的递交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不组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下午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4楼会议室。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02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4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

联 系 人:邵女士

电 话:021-*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

联系人:潜颖

电话:021-*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日

公告起始日:**日;公告结束日:**日

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

(2) 招标范围:引入2家单位分别负责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暨涵盖2个包件。不限供应商参与包件数量,可兼投不可兼中。

包件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包件2: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日常法律服务项目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公告查询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http://**)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1与包件2相同)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在**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应按上述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于**日~2024年 07月2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

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0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资料按包件分别递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

(3)投标人在**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领取招标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上述资料按包件分别递交。)

四、踏勘现场及投标文件的递交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不组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下午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4楼会议室。联系人:潜颖,联系电话:02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4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

联 系 人:邵女士

电 话:021-*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

联系人:潜颖

电话:021-*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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