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合作单位招商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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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合作单位招商的比选公告

关于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

项目合作单位招商的比选公告

为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完善海南明珠广场(以下简称“明珠广场”)前广场停车场配套设施, (略) 民及游客车辆充电需求,有效提高明珠广场前广场复合效益,现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合作单位。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

(二)招商单位:海南 (略)

(三)基本情况:明珠广场位于海口中心区主干道海秀东路,地理区位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是“海秀商圈”核心。项目周边住宅鳞次栉比,人民公园、休闲广场、银行、医院、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独具休闲、打卡、娱乐、购物属性,天然客群络绎不绝,商业氛围浓厚。明珠广场于2000年9月正式开业,分三期开发运营,现已投入使用的一、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楼层设计分为地下2层,地上9层。明珠广场拟于前广场(西侧)建设新能源快充桩。

(四)合作方式:


明珠广场负责提供合作地块,并保证场地在合作期间的合法使用权,由合作方负责向供电局独立报装,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用电,并出资对合作地块的改造建设和开发运营,负责购买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变压器及配电线缆等)并全额投入和承担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消防、安全等)。

电费缴纳方式:由合作方向供电局每月缴纳电费。合作方通过本项目的经营按比例给予明珠广场充电服务费和建设、运营补贴分成{明珠广场充电服务费=(充电平台总收入-缴纳供电局电费)*分成比例;明珠广场建设、运营补贴=总建设、运营补贴*分成比例}。

(五)合作经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二、参选机构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二)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充电桩销售;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三)企业自2020年至今,至少3个以上(含3个)的直营充电桩站点的投资或运营经验(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响应文件

参选机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名申请书;

(二)参选机构基本简介;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月的纳税明细及社保缴费记录;

(六)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项目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规划布局、相关设施设备投入情况、施工工期、合作模式及分成比例、效益测算等);

(十)拟签订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十一)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并附清晰的目录、页码;

2.比选响应文件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比选响应文件装订后须用档案袋密封。在比选响应文件档案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参选机构名称、联系人、日期,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比选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四、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于8月9日下午18:0 (略) 明珠广场9楼物业管理小组递交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并办理签到手续。

(二)比选方法及确定候选人

本次比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比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作为候选人,如比选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时,取分成比例高的为前一位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业绩评分:30分

方案评分:30分

报价评分:40分

业绩评分

(30分)

自2020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充电桩投资运营业绩:

1.投资、运营充电桩枪数50(含)个以下的,得5分;充电桩枪数50-100(含)个的,得10分;充电桩枪数100-150(含)个的,得15分;充电桩枪数150个以上的,得20分;

2.自2023年起至2024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充电桩投资运营业绩,充电桩枪数达100(含)个以上的,加10分。

本项最高30分。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体现相关内容的合同页面以及首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方案评分

(30分)

优秀:设计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设计内容完整齐备,有成熟的线上运营系统,有较好的海南本地服务保障,得30-26分。

良好:整个对项目理解一般,内容相对全面,勉强符合项目实际,设计说明书文字表达比较清楚,有线上运营系统,有海南本地服务保障,得25-16分。

一般:对项目理解不深刻,内容基本全面,有设计说明,无自己的线上运营系统,海南本地服务保障较差,得15-0分。

报价评分

(40分)

(1)参选机构以给我司的服务费分成百分比和建设与运营补贴百分比为单位报价,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满足此次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参选机构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服务费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30;

(4)建设与运营补贴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10。

(5)该项总得分=服务费报价得分+建设与运营补贴报价得分。

五、参选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未按规定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比选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及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文件内容不完整,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等,均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作为废标处理;

(二)参选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截止日前,如参选机构对比选内容有疑议的,可电话咨询。对于不能够当场、电话解答的,可将疑议内容扫描, (略) 公章后发至我司邮箱。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开展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我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如中选机构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则候补机构成为中选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明珠广场9楼物业管理小组


关于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

项目合作单位招商的比选公告

为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完善海南明珠广场(以下简称“明珠广场”)前广场停车场配套设施, (略) 民及游客车辆充电需求,有效提高明珠广场前广场复合效益,现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合作单位。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

(二)招商单位:海南 (略)

(三)基本情况:明珠广场位于海口中心区主干道海秀东路,地理区位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是“海秀商圈”核心。项目周边住宅鳞次栉比,人民公园、休闲广场、银行、医院、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独具休闲、打卡、娱乐、购物属性,天然客群络绎不绝,商业氛围浓厚。明珠广场于2000年9月正式开业,分三期开发运营,现已投入使用的一、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楼层设计分为地下2层,地上9层。明珠广场拟于前广场(西侧)建设新能源快充桩。

(四)合作方式:


明珠广场负责提供合作地块,并保证场地在合作期间的合法使用权,由合作方负责向供电局独立报装,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用电,并出资对合作地块的改造建设和开发运营,负责购买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变压器及配电线缆等)并全额投入和承担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消防、安全等)。

电费缴纳方式:由合作方向供电局每月缴纳电费。合作方通过本项目的经营按比例给予明珠广场充电服务费和建设、运营补贴分成{明珠广场充电服务费=(充电平台总收入-缴纳供电局电费)*分成比例;明珠广场建设、运营补贴=总建设、运营补贴*分成比例}。

(五)合作经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二、参选机构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二)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充电桩销售;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三)企业自2020年至今,至少3个以上(含3个)的直营充电桩站点的投资或运营经验(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响应文件

参选机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名申请书;

(二)参选机构基本简介;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月的纳税明细及社保缴费记录;

(六)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项目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规划布局、相关设施设备投入情况、施工工期、合作模式及分成比例、效益测算等);

(十)拟签订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十一)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并附清晰的目录、页码;

2.比选响应文件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比选响应文件装订后须用档案袋密封。在比选响应文件档案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海南明珠广场前广场(西侧)充电桩项目”、参选机构名称、联系人、日期,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比选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四、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于8月9日下午18:0 (略) 明珠广场9楼物业管理小组递交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并办理签到手续。

(二)比选方法及确定候选人

本次比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比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作为候选人,如比选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时,取分成比例高的为前一位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业绩评分:30分

方案评分:30分

报价评分:40分

业绩评分

(30分)

自2020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充电桩投资运营业绩:

1.投资、运营充电桩枪数50(含)个以下的,得5分;充电桩枪数50-100(含)个的,得10分;充电桩枪数100-150(含)个的,得15分;充电桩枪数150个以上的,得20分;

2.自2023年起至2024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充电桩投资运营业绩,充电桩枪数达100(含)个以上的,加10分。

本项最高30分。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体现相关内容的合同页面以及首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方案评分

(30分)

优秀:设计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设计内容完整齐备,有成熟的线上运营系统,有较好的海南本地服务保障,得30-26分。

良好:整个对项目理解一般,内容相对全面,勉强符合项目实际,设计说明书文字表达比较清楚,有线上运营系统,有海南本地服务保障,得25-16分。

一般:对项目理解不深刻,内容基本全面,有设计说明,无自己的线上运营系统,海南本地服务保障较差,得15-0分。

报价评分

(40分)

(1)参选机构以给我司的服务费分成百分比和建设与运营补贴百分比为单位报价,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满足此次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参选机构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服务费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30;

(4)建设与运营补贴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10。

(5)该项总得分=服务费报价得分+建设与运营补贴报价得分。

五、参选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未按规定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比选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及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文件内容不完整,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等,均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作为废标处理;

(二)参选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截止日前,如参选机构对比选内容有疑议的,可电话咨询。对于不能够当场、电话解答的,可将疑议内容扫描, (略) 公章后发至我司邮箱。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开展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我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如中选机构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则候补机构成为中选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明珠广场9楼物业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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