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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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广东天华 (略) 等3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债权基本情况

  根据 (略) (略) 分行(下称“ (略) 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下称“中 (略) ”)于**日签署的编号为“交银粤债转(2024)02号”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 (略) 分行将其对下列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 (略) 。

债务人
债权本金余额
(人民币元)
保证人 抵押物信息
广东天华 (略) 16,849,993.07 张长全、梁少英、张国辉、林瑞结、张国坚、广东康 (略) 、广东中旅(南海) (略) 1. (略) 南海区西樵镇启沅路6号康景轩首层101号商铺、二层商铺、三层商铺(1624.4平方米); 2. (略) 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段四季康城秋韵园102号、105号商铺(352.54平方米); 3. (略) 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海北东路17号豪景楼1-5号铺(212.84平方米); 4. (略) 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龙泉路汇丰花园恒丰阁7、9、10号铺(234.06平方米)。
(略) 南 (略) 6,999,241.78 张长全、张国辉、张国坚、张长彬、何杏玲 1.南海区西樵官山城区龙泉路碧玉小区汇丰花园荣丰阁8-13号商铺,面积合计367.38平方米; 2. (略) 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崇南段四季康城冬雅园1座801房、803房(住宅,面积合计837.86平方米)。
广州 (略) 17,000,000.00 广东 (略) 、 (略) 、邵剑梁、王小莉、邵剑钊、陈丽云、邵丽梅、吴灿华 (略) 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8号(建筑面积合计6379.79平方米)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日的借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 (略) 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六、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叶经理  

电话:02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日      

,广东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拥有对广东天华 (略) 等3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债权基本情况

  根据 (略) (略) 分行(下称“ (略) 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下称“中 (略) ”)于**日签署的编号为“交银粤债转(2024)02号”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 (略) 分行将其对下列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 (略) 。

债务人
债权本金余额
(人民币元)
保证人 抵押物信息
广东天华 (略) 16,849,993.07 张长全、梁少英、张国辉、林瑞结、张国坚、广东康 (略) 、广东中旅(南海) (略) 1. (略) 南海区西樵镇启沅路6号康景轩首层101号商铺、二层商铺、三层商铺(1624.4平方米); 2. (略) 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段四季康城秋韵园102号、105号商铺(352.54平方米); 3. (略) 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海北东路17号豪景楼1-5号铺(212.84平方米); 4. (略) 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龙泉路汇丰花园恒丰阁7、9、10号铺(234.06平方米)。
(略) 南 (略) 6,999,241.78 张长全、张国辉、张国坚、张长彬、何杏玲 1.南海区西樵官山城区龙泉路碧玉小区汇丰花园荣丰阁8-13号商铺,面积合计367.38平方米; 2. (略) 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崇南段四季康城冬雅园1座801房、803房(住宅,面积合计837.86平方米)。
广州 (略) 17,000,000.00 广东 (略) 、 (略) 、邵剑梁、王小莉、邵剑钊、陈丽云、邵丽梅、吴灿华 (略) 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8号(建筑面积合计6379.79平方米)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日的借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 (略) 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六、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叶经理  

电话:02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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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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