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 (略) 机场自助行李托运设备维保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维保项目主要包含 T1T3 航站楼 16 套自助托运行李设备,其中 D 岛 4
套、F 岛 2 套、G 岛 8 套、H 岛 2 套的维保;维保内容包含整机及所有零配件的维护维修及更换、日常
维护、定期巡检、相关定制化开发,中航信自助行李托运应用软件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 (略) ”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
在“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
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
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 (略) 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自助托运行李设备的类似维保业绩,提供
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31日 17时0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 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投标管家”内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汇款至以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
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开 户 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帐 号:*6385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称“投
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内将工本费支付凭证上传至“投标管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
家”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结束后开具。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
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 http://**
6.2 浙 (略) 官网 http://**
6.3 中国 (略) http://**
6.4 浙江 (略) http://**
6.5 浙江企业采购 (略) http://**
7.其他事项
7.1 潜在投标人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
间前通过“投标管家”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
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
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
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
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如投标人是属事业单位法人,则由投标人
出具委托代理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
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
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
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如投标人是属事业单位法人,则由投标人出具委托代理人是
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8.电子招标须知:
8.1 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 e 招)网址http://**),
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在【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操作
手册》进行查看。
8.2 CA 办理:各投标人需使用 CA (略) 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
提前前往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 e 招)网址http://**),点击
【CA 办理】办理投标所用 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 CA)。由于办理 CA 需要较长时
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CA 办理联系电话:*),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 标 工 具 下 载 : 进 入 浙 江 省 机 场 集 团 招 标 管 理 系 统 ( 航 e 招 ) 网 址
http://**),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程序并安
装,注册手续完成后的所有程序均需登录“投标管家”完成。
9.招标人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 0571-*
10.招标中心(系统操作事项咨询)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联系人:刘飞鸣、花建 联系电话:0571-*/*/*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 (略) 机场自助行李托运设备维保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维保项目主要包含 T1T3 航站楼 16 套自助托运行李设备,其中 D 岛 4
套、F 岛 2 套、G 岛 8 套、H 岛 2 套的维保;维保内容包含整机及所有零配件的维护维修及更换、日常
维护、定期巡检、相关定制化开发,中航信自助行李托运应用软件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 (略) ”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
在“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
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
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 (略) 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自助托运行李设备的类似维保业绩,提供
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31日 17时0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 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投标管家”内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汇款至以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
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开 户 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帐 号:*6385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称“投
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内将工本费支付凭证上传至“投标管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
家”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结束后开具。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
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 http://**
6.2 浙 (略) 官网 http://**
6.3 中国 (略) http://**
6.4 浙江 (略) http://**
6.5 浙江企业采购 (略) http://**
7.其他事项
7.1 潜在投标人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
间前通过“投标管家”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
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
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
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
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如投标人是属事业单位法人,则由投标人
出具委托代理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
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
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
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如投标人是属事业单位法人,则由投标人出具委托代理人是
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8.电子招标须知:
8.1 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 e 招)网址http://**),
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在【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操作
手册》进行查看。
8.2 CA 办理:各投标人需使用 CA (略) 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
提前前往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 e 招)网址http://**),点击
【CA 办理】办理投标所用 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 CA)。由于办理 CA 需要较长时
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CA 办理联系电话:*),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 标 工 具 下 载 : 进 入 浙 江 省 机 场 集 团 招 标 管 理 系 统 ( 航 e 招 ) 网 址
http://**),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程序并安
装,注册手续完成后的所有程序均需登录“投标管家”完成。
9.招标人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 0571-*
10.招标中心(系统操作事项咨询)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联系人:刘飞鸣、花建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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