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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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略) (略) 受广东 (略) 委托,就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项目编号:FSYJ*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元

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服务期限

1-1

其他厨卫用具

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1.00(项)

详见第二章

总供货期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初验,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略) 或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和人员等。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应反映其基本开户行信息,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7 月 29 日起至2024年 8 月 2 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县东路33号信德楼110号铺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00分至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略) 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六街 3 号文化中心二期)。

十一、本公告期限:

自2024年 7 月 27 日至2024年 8 月 2 日止(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http://**)、 (略) (略) (http://**)网站发布。

十三、其他

13.1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13.2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13.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异议受理单位)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龙江镇万安村良龙路万安段1号首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县东路33号信德楼110号铺之二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0757-*

邮编:*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 (略) 顺德区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顺德区龙江镇龙州西路1号7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7-*

(略) (略)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略) (略) 受广东 (略) 委托,就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项目编号:FSYJ*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元

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服务期限

1-1

其他厨卫用具

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1.00(项)

详见第二章

总供货期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初验,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略) 或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略) 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和人员等。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应反映其基本开户行信息,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江龙擎中央配送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7 月 29 日起至2024年 8 月 2 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县东路33号信德楼110号铺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00分至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

2024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略) 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六街 3 号文化中心二期)。

十一、本公告期限:

自2024年 7 月 27 日至2024年 8 月 2 日止(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http://**)、 (略) (略) (http://**)网站发布。

十三、其他

13.1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13.2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13.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异议受理单位)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龙江镇万安村良龙路万安段1号首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县东路33号信德楼110号铺之二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0757-*

邮编:*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 (略) 顺德区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顺德区龙江镇龙州西路1号7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7-*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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