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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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QZC-**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管理费标准:第一包南校区4万元/年、第二包北校区2万元/年。

5、自助洗衣机、收费标准:

单甩干:1元/次;快速洗:2元/次;标准洗:3元/次;大物洗:4元/次。

6.采购需求:第一包: (略) (略) 南校区17栋学生公寓有学生数11000余人,需安装滚筒洗衣机169台、烘干机34台、洗鞋机4台。

第二包: (略) (略) 北校区7栋学生公寓有学生数4500余人,需安装滚筒洗衣机116台、烘干机30台、洗鞋机18台、一人一桶洗衣机18台。

以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布署由投资商负责项目筹划、资金筹措、运营管理、洗衣机间建设、维护保养。

7.工期:项目建设期1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经营模式

1.学校提供安装场所及水电、网络安装条件;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学生宿舍洗衣设备,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洗衣间装修-设备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培训、水电及经营管理等所有费用。

2.合同期限为*年,服务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连续续签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如考核不通过,在整改期内成交供应商须认真整改,如仍无法通过考核,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一发生因*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学生多次集体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以上两种情形下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校方拥有所有设备的处置权,成交供应商不得拆除或移走,同时校方可全额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合作期满后,设备产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拆除所有设备(水、电线路及计量表具不得拆除)并全部清理出校外,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学校有权无条件处置,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1.中标方负责根据学校要求拆除、处置原供应商遗留的设施设备,拆、运费等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中标方根据学校要求铺放足量具备洗衣、烘干机等功能的智能自助设备,。

3.设备安装需符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水电费按照学校水电管理办法据实收取;)。

4.滚筒洗衣机容量最原则上不小于8KG,最小额定输入功率150W; 烘干机最小容量8KG,最小额定输入功率1500W;以上设备工作时噪音不得超过国家《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2004)》规定,洗涤噪音限定值为62dB,脱水噪音限定值为72dB。(参考品牌:海尔洗衣机、西门子洗衣机、LG洗衣机或相当于国内一线品牌)

5.中标方派技术人员常驻校区负责故障维护,需保证 2 小时内维修响应、8小时内限时解决故障或更换新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维修,*方应在 22小时内提供备用机供学生使用。

6.所有设备必须实现手机智能支付管理,除了实现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按次支付功能外,能够实现在线查看洗衣时长和进度,具备线上报修、处理反馈、线上退费、特定时间段(晚上23:00-早上6:00)停止接单等功能。

7.工期:项目建设期15天。

8.非经校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租、分租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校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对中标方做任何赔偿、补偿,校方有权随时收回场地并要求中标人搬迁物品与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9.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学生集体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校方可扣除*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中标方要按照*方要求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一次性向校方交纳等同于年管理费用的履约保证金及押金。合同期满,中标方未能取得下一期的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及押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安装水表、电表等相关费用(含通讯费)由中标方承担。

四、其他

1.验收方式:符合采购人需求。

2.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3.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进行约定。

4、竞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文件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竞标人须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各类投资成本(包括管理费,履约押金,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收费标准,改造装修投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并对本次投标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中标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学校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标人意向报名登记

1、竞标人在意向登记时须明确竞投包号;

2、意向报名登记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逾期不接受登记;

3、意向报名登记地点:*@*q.com

4、联系人:樊老师、肖老师

5、意向报名登记联系电话:027-*,*,*

6、竞标人意向报名登记时,须填报附件1《意向登记材料》。

七、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邮箱:*@*q.com

3.方式:网络获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南校区(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综合楼205会议室

九、开启

1.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南校区(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综合楼205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

3联 系 人:樊老师、肖老师

4联系方式:027-*,*,*


附件1:

《意向登记材料》

意向登记本项目第( )包

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公章):

(1) 登记代表身份材料

①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来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委托他人来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营业执照材料

① 竞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 竞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 信用证明材料

① 竞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竞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意向登记之日起前三年(至意向登记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全文检索”中输入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QZC-**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南北校区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管理费标准:第一包南校区4万元/年、第二包北校区2万元/年。

5、自助洗衣机、收费标准:

单甩干:1元/次;快速洗:2元/次;标准洗:3元/次;大物洗:4元/次。

6.采购需求:第一包: (略) (略) 南校区17栋学生公寓有学生数11000余人,需安装滚筒洗衣机169台、烘干机34台、洗鞋机4台。

第二包: (略) (略) 北校区7栋学生公寓有学生数4500余人,需安装滚筒洗衣机116台、烘干机30台、洗鞋机18台、一人一桶洗衣机18台。

以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布署由投资商负责项目筹划、资金筹措、运营管理、洗衣机间建设、维护保养。

7.工期:项目建设期1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经营模式

1.学校提供安装场所及水电、网络安装条件;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学生宿舍洗衣设备,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洗衣间装修-设备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培训、水电及经营管理等所有费用。

2.合同期限为*年,服务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连续续签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如考核不通过,在整改期内成交供应商须认真整改,如仍无法通过考核,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一发生因*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学生多次集体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以上两种情形下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校方拥有所有设备的处置权,成交供应商不得拆除或移走,同时校方可全额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合作期满后,设备产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拆除所有设备(水、电线路及计量表具不得拆除)并全部清理出校外,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学校有权无条件处置,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1.中标方负责根据学校要求拆除、处置原供应商遗留的设施设备,拆、运费等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中标方根据学校要求铺放足量具备洗衣、烘干机等功能的智能自助设备,。

3.设备安装需符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水电费按照学校水电管理办法据实收取;)。

4.滚筒洗衣机容量最原则上不小于8KG,最小额定输入功率150W; 烘干机最小容量8KG,最小额定输入功率1500W;以上设备工作时噪音不得超过国家《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2004)》规定,洗涤噪音限定值为62dB,脱水噪音限定值为72dB。(参考品牌:海尔洗衣机、西门子洗衣机、LG洗衣机或相当于国内一线品牌)

5.中标方派技术人员常驻校区负责故障维护,需保证 2 小时内维修响应、8小时内限时解决故障或更换新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维修,*方应在 22小时内提供备用机供学生使用。

6.所有设备必须实现手机智能支付管理,除了实现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按次支付功能外,能够实现在线查看洗衣时长和进度,具备线上报修、处理反馈、线上退费、特定时间段(晚上23:00-早上6:00)停止接单等功能。

7.工期:项目建设期15天。

8.非经校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租、分租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校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对中标方做任何赔偿、补偿,校方有权随时收回场地并要求中标人搬迁物品与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9.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学生集体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校方可扣除*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中标方要按照*方要求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一次性向校方交纳等同于年管理费用的履约保证金及押金。合同期满,中标方未能取得下一期的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及押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安装水表、电表等相关费用(含通讯费)由中标方承担。

四、其他

1.验收方式:符合采购人需求。

2.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3.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进行约定。

4、竞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文件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竞标人须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各类投资成本(包括管理费,履约押金,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收费标准,改造装修投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并对本次投标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中标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学校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标人意向报名登记

1、竞标人在意向登记时须明确竞投包号;

2、意向报名登记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逾期不接受登记;

3、意向报名登记地点:*@*q.com

4、联系人:樊老师、肖老师

5、意向报名登记联系电话:027-*,*,*

6、竞标人意向报名登记时,须填报附件1《意向登记材料》。

七、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邮箱:*@*q.com

3.方式:网络获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南校区(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综合楼205会议室

九、开启

1.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南校区(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综合楼205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洪山区南李路127号

3联 系 人:樊老师、肖老师

4联系方式:027-*,*,*


附件1:

《意向登记材料》

意向登记本项目第( )包

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公章):

(1) 登记代表身份材料

①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来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委托他人来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营业执照材料

① 竞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 竞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 信用证明材料

① 竞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竞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意向登记之日起前三年(至意向登记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全文检索”中输入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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