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4: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预算金额 | ¥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0591-* |
项目概况
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00.00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 证金 |
---|---|---|---|---|---|---|---|---|
1 | 1-1 | 保洁垃圾清运 | 否 | 3年 | * | 其他未列明服务 | * | 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服务,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方式: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 (略) 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 (略)
地 址: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联系方式: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4: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预算金额 | ¥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0591-* |
项目概况
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前街道长限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00.00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 证金 |
---|---|---|---|---|---|---|---|---|
1 | 1-1 | 保洁垃圾清运 | 否 | 3年 | * | 其他未列明服务 | * | 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服务,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方式: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 (略) 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乐区营前街道长限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 (略)
地 址: (略) 晋安 (略) 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联系方式: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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