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综合评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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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综合评比公告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综合评比公告
时间:2024-07-26 点击数:183 次 字体: 发布来源:自治区 (略) 作者:宁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3.*元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
最高限价:3.*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 详见采购文件 3.*元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报价;中标后根据整体报价据实结算。
预算合计: 3.*元
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综合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综合楼五楼招采办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综合评比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五、勘察时间

如需参与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单位请于2024年8月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自行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在自治区 (略) 进行现场勘察。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现场勘查联系人:王磊 *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邮箱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公告后附附件复制)*@*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人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自治区 (略) 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自治区 (略) 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址: (略) 西夏 (略) 713号
联系方式:0951-*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璐璐
2、项目咨询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址: (略) 西夏 (略) 713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磊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2024年7月26日
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应答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综合评比公告
时间:2024-07-26 点击数:183 次 字体: 发布来源:自治区 (略) 作者:宁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3.*元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
最高限价:3.*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 详见采购文件 3.*元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报价;中标后根据整体报价据实结算。
预算合计: 3.*元
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综合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综合楼五楼招采办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综合评比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五、勘察时间

如需参与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单位请于2024年8月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自行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在自治区 (略) 进行现场勘察。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现场勘查联系人:王磊 *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邮箱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公告后附附件复制)*@*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人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自治区 (略) 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自治区 (略) 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址: (略) 西夏 (略) 713号
联系方式:0951-*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璐璐
2、项目咨询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地址: (略) 西夏 (略) 713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磊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2024年7月26日
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自治区 (略) 安防监控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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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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