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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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 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采购, (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参加评审,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珠江 (略) 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确定1个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年“花城音乐节”粤音乐·越青春项目服务,服务包含活动策划,物料制作、户外装饰、舞台搭建等。

五、采购控制价:总金额12万元整。(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供应商没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并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

(四)提供《报价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六)提供【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挂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进行邀请采购,采购文件将通过广州珠江 (略)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rpiano.cn)发送至各被邀请单位(如有疑问可联系文件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非被邀请单位如有意向报价,须提供报价意向书(详见附件)至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rpiano.cn)。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收到报价意向书后,将通知相关部门去核实考察该意向单位,在采购公告结束时间前考察合格并可列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库的非被邀请单位,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非被邀请单位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比选。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14: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十二、其他

(一)服务地点:广州珠江 (略) (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

(二)服务期限:以双方合作协议签订日起至活动结束

(三)付款方式:公账付款,按合同约定,经活动结束后且收到供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5天后支付服务费。

(五)比选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含表演费用、音响设备、舞台布置美化、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采用纸质方式,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格式制作,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以快递方式递送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响应广州珠江 (略) 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档案袋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名称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收件人:广州珠江 (略)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地址: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整体报价。

(六)成交过程 :

1、开标评标: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失败。开标地点: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文化中心;开标时当众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效并拆封和唱标;评标:评 (略) 文件制度要求,本着客观进行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评审。

2、成交结果的确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文件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评审过程的保密

3.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4、成交方式:收到我司通知单位为成交单位,未收到通知单位为未成交单位。

5、采购项目若存在项目调整或计划变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此项目。

6、供应商之间不得与同一个第三人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则投标无效。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

(七)本项目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采购文件执行。供方响应本项目即为认同本项目所有文件中的约定,本项目响应文件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无论成交与否,均默认授权由采购方自行处理,不作退回。本项目将与成交单位另订立采购合同实施执行。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超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增城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

采购方:广州珠江 (略)

日期:**日

广州珠江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采购, (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参加评审,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珠江 (略) 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确定1个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年“花城音乐节”粤音乐·越青春项目服务,服务包含活动策划,物料制作、户外装饰、舞台搭建等。

五、采购控制价:总金额12万元整。(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供应商没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并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

(四)提供《报价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六)提供【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挂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进行邀请采购,采购文件将通过广州珠江 (略)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rpiano.cn)发送至各被邀请单位(如有疑问可联系文件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非被邀请单位如有意向报价,须提供报价意向书(详见附件)至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rpiano.cn)。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收到报价意向书后,将通知相关部门去核实考察该意向单位,在采购公告结束时间前考察合格并可列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库的非被邀请单位,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非被邀请单位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比选。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14: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十二、其他

(一)服务地点:广州珠江 (略) (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

(二)服务期限:以双方合作协议签订日起至活动结束

(三)付款方式:公账付款,按合同约定,经活动结束后且收到供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5天后支付服务费。

(五)比选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含表演费用、音响设备、舞台布置美化、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采用纸质方式,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格式制作,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以快递方式递送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响应广州珠江 (略) 2024年“花城音乐节”之粤音乐·越青春音乐会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档案袋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名称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收件人:广州珠江 (略)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地址: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整体报价。

(六)成交过程 :

1、开标评标: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失败。开标地点: (略) 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文化中心;开标时当众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效并拆封和唱标;评标:评 (略) 文件制度要求,本着客观进行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评审。

2、成交结果的确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文件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评审过程的保密

3.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4、成交方式:收到我司通知单位为成交单位,未收到通知单位为未成交单位。

5、采购项目若存在项目调整或计划变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此项目。

6、供应商之间不得与同一个第三人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则投标无效。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

(七)本项目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采购文件执行。供方响应本项目即为认同本项目所有文件中的约定,本项目响应文件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无论成交与否,均默认授权由采购方自行处理,不作退回。本项目将与成交单位另订立采购合同实施执行。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超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增城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

采购方:广州珠江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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