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
二、项目概况:
详见线下申领文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1.技术参数详见线下申领参数附件,采购需求以本项目发布采购文件为准;2.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 2024年08月01日
五、反馈渠道
附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08:00—11:5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专利权和保密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级资质。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谷助理022-*;*),快递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谷助理收(公示截止日期超出2日后寄到视为无效,且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到付不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纳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 (略) 》(http://**)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ttp://**邮箱。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如无法接通电话,请将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该手机)
传真:022-*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2024年07月26日
我单位拟对 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智能调度控制系统研发
二、项目概况:
详见线下申领文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1.技术参数详见线下申领参数附件,采购需求以本项目发布采购文件为准;2.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 2024年08月01日
五、反馈渠道
附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08:00—11:5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专利权和保密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级资质。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谷助理022-*;*),快递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谷助理收(公示截止日期超出2日后寄到视为无效,且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到付不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纳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 (略) 》(http://**)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ttp://**邮箱。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如无法接通电话,请将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该手机)
传真:022-*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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