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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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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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元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0%,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持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煤质、固体废物、噪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邮箱。
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条件做任何审查)
邮件获取方式: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扫描件、供应商所具有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计量认证范围页)*@*63.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联系人: 杨婷

联系电话: 0411-*/*-814

传真: /

地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2、采购人名称: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 孙琳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中山区新柳街178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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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元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0%,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污染源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持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煤质、固体废物、噪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邮箱。
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条件做任何审查)
邮件获取方式: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扫描件、供应商所具有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计量认证范围页)*@*63.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联系人: 杨婷

联系电话: 0411-*/*-814

传真: /

地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2、采购人名称: (略) 中山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 孙琳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中山区新柳街178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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