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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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204号)及《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计划遴选1家培训机构实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现将公开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培训机构提交报名资料: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内容:定安县计划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4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创业女农民)9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共2个班,每个培训班50人),技能服务型90人(共2个班,每个培训班45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200人(共10个班,每个培训班至少20人)。

二、培训资金

项目资金共47.8万元,其中用于开展经营管理型22.5万,专业生产型12万,技能服务型10.8万,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2.5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时培育100人以上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食宿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总书记关于自贸港建设相关指示精神、学习浙江“千万工程 ”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类似承办培训经验者优先;

5.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验,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特点,承担过上一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自愿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培训场所设施条件及其他软硬件条件。

4.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的资料等;

5.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6.培训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无违法、失信记录。

五、遴选办法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从投标的各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1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日至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时间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县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三)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岳松路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农业农村局403 室,联系人:郭文沁,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日


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204号)及《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计划遴选1家培训机构实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现将公开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培训机构提交报名资料: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定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内容:定安县计划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4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创业女农民)9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共2个班,每个培训班50人),技能服务型90人(共2个班,每个培训班45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200人(共10个班,每个培训班至少20人)。

二、培训资金

项目资金共47.8万元,其中用于开展经营管理型22.5万,专业生产型12万,技能服务型10.8万,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2.5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时培育100人以上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食宿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总书记关于自贸港建设相关指示精神、学习浙江“千万工程 ”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类似承办培训经验者优先;

5.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验,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特点,承担过上一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自愿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培训场所设施条件及其他软硬件条件。

4.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的资料等;

5.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6.培训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无违法、失信记录。

五、遴选办法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从投标的各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1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日至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时间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县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三)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岳松路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农业农村局403 室,联系人:郭文沁,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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