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GZY-2024-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野县
樊集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8.5 公里、砖砌盖板排水沟 2710 米、坑塘整治 3920 平方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
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
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
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
七、其他
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新发改审批【2023】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04-01-*;建设资
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2.2 项目编号:XXGGZY-2024-18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本项目要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
工作方案》、《2023 年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在建设过
程中,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累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 245.34 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投
资比例的 31.06%。
2.4 项目概况: (略) 8.5 公里、砖砌盖板排水沟 2710 米、坑塘整治 3920 平方米等。
2.5 建设地点:新野县樊集乡境内;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
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
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
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略) 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
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略) 网站
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
取任何费用,不需携 带 (略)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 (略) 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
资源 (略) 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
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
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
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
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功能中 (略) 、承保机构办
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
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
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 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
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8:00 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9:30。潜在投标人可
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
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
大厅地址 http://**。
5.3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
0000。
5.4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新野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 (略) 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 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延期:0371-* *
华测 CA 办理/延期:400-620-2211 *
北京 CA 办理/延期:*
深圳 CA 办理/延期:* *
招 标 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野县樊集乡樊集街
联 系 人:王永浩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 (略) 东段
联 系 人:王更冬
电 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略) 319 号易元国际 B 座 16 层 1624 号
联 系 人:任炜剑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野县樊集乡樊集街
联 系 人:王永浩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 (略)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略) 319 号易元国际 B 座 16 层 1624 号
联 系 人: 任炜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GZY-2024-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野县
樊集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8.5 公里、砖砌盖板排水沟 2710 米、坑塘整治 3920 平方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
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
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
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
七、其他
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新发改审批【2023】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04-01-*;建设资
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野县樊集乡 2024 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2.2 项目编号:XXGGZY-2024-18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本项目要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
工作方案》、《2023 年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在建设过
程中,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累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 245.34 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投
资比例的 31.06%。
2.4 项目概况: (略) 8.5 公里、砖砌盖板排水沟 2710 米、坑塘整治 3920 平方米等。
2.5 建设地点:新野县樊集乡境内;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
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
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
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略) 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
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略) 网站
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
取任何费用,不需携 带 (略)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 (略) 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
资源 (略) 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
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
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
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
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功能中 (略) 、承保机构办
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
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
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 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
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8:00 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9:30。潜在投标人可
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
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
大厅地址 http://**。
5.3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
0000。
5.4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新野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 (略) 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 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延期:0371-* *
华测 CA 办理/延期:400-620-2211 *
北京 CA 办理/延期:*
深圳 CA 办理/延期:* *
招 标 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野县樊集乡樊集街
联 系 人:王永浩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 (略) 东段
联 系 人:王更冬
电 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略) 319 号易元国际 B 座 16 层 1624 号
联 系 人:任炜剑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野县樊集乡樊集街
联 系 人:王永浩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 (略)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略) 319 号易元国际 B 座 16 层 1624 号
联 系 人: 任炜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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