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2:2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光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 * |
项目概况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Z(2024)ZC009TP
项目名称: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 1 | 项 | *.79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应填“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方式:电话或现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业主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联系方式:王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光正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联系方式:小黄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2:2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光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 * |
项目概况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Z(2024)ZC009TP
项目名称: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 | 1 | 项 | *.79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应填“保林村中电建1号弃土场清杂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方式:电话或现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业主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联系方式:王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光正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1907
联系方式:小黄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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