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市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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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市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SHX-ZB-2024-0104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对城区明德路(黄山路-厚德路)、淮河西路(体育场北门-早陈河)、健康路(嵩山路-体育路)、健康路(开发大道-衡山路)、山河路、万轩路等6条道路易涝地段进行整治 。总投资*.83元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1%。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80%,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监理综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3.3总监理工程 (略) 以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略) 范围内担任其他监理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个。

4.4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监理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00至**日 18:0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上午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 (略)

地 址:泗洪县长江路13号

地 址:泗洪县紫宸名筑21幢1-3A02

联系人:朱思远

联系人:付海月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mail:/

E-mail:/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SHX-ZB-2024-0104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对城区明德路(黄山路-厚德路)、淮河西路(体育场北门-早陈河)、健康路(嵩山路-体育路)、健康路(开发大道-衡山路)、山河路、万轩路等6条道路易涝地段进行整治 。总投资*.83元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1%。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80%,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易涝片区整治工程(二)监理项目(二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监理综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3.3总监理工程 (略) 以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略) 范围内担任其他监理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个。

4.4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监理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00至**日 18:0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上午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 (略)

地 址:泗洪县长江路13号

地 址:泗洪县紫宸名筑21幢1-3A02

联系人:朱思远

联系人:付海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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