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中心医院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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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中心医院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 (略) 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包组名称: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和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08:30至2024年8月2日17:00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 (略) (略) 第5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 (略)   
地址:辽阳县首 (略) 17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聚信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上新阶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盛 (略) 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信 (略)
账号:*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洋、刘建南
电 话:024-*-8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 (略) 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包组名称:心内科重点专科建设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和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08:30至2024年8月2日17:00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 (略) (略) 第5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 (略)   
地址:辽阳县首 (略) 17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聚信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上新阶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盛 (略) 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信 (略)
账号:*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洋、刘建南
电 话:0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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