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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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阳县2 (略) 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Z-*

项目名称:略阳县2 (略) 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智慧司法管理系统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⑹《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⑼《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⑽《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谈判文件发售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五、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司法局

地址: (略) 略阳县中学路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916-*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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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阳县2 (略) 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Z-*

项目名称:略阳县2 (略) 政法转移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智慧司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智慧司法管理系统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⑹《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⑼《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⑽《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定装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谈判文件发售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五、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司法局

地址: (略) 略阳县中学路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916-*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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