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对外租赁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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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对外租赁招标方案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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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对外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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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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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位于天赐椿城小区内,门牌号芝罘区魁玉路509号附48号, 占地面积3195平方米,教学及办公用房面积186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2135平方米。市级一类园,预设六个配套班级,普惠性民办园,最大接收入园幼儿180名,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收取;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接收后即可使用。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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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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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者须是有幼儿园经营经验的单位或个人。天赐椿城幼儿园属于在营幼儿园,设施设备,教具等齐全,签订合同后最晚于**日前完成全部交接手续。

(二)竞价原则

1、投标底价: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的租赁费底价为40万元/年,租赁费合同期内不调整。房屋使用税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的修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房屋由承租人负责装饰装修、配备各类设备设施(包括并不限于消防、安全等)。

2、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出租实行投标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3、采取现场投标报价的办法,竞标人现场投标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弃标,出现相同报价时,需进行二轮报价。

4、投标报价加价基础以投标底价40万元作为报价底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最终价高者得。

(三)承租年限:10年。

(四)费用收取及结算方式

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年度的租赁费均为预交,即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每次预交一年的租金。

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如中标者未按要求交清第一年租赁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自行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顺位由第二中标人中标。

(五)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向 (略) 缴纳保证金,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

2、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被确定为成交的中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4、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双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后如有弃标等行为的发生,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六)租赁房屋用途

本项目的经营只能用于幼儿园经营,不得从事任何与幼儿园无关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及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开展教学活动,必须配备齐全的师资力量,室内环境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最新的教学场所环境检测标准。

(七)规范项目管理

1、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不允许转租,如实际经营户与中标人不一致,则视为自行弃权,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为规范本项目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需按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如中标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的经营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中标人在装修改造过程中严禁改变房屋原建筑结构,杜绝野蛮装修,装修质量及标准必须符合幼儿园开展教学活动要求和规范。一经发现装修质量及标准不符合幼儿园办学规定,并且限期整改不到位,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投标人(含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姻亲)若未结清西牟居委会及集体经济组织和 (略) 合同款项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结清后方可有资格报名参与竞投;与西牟居委会及集体经济组 (略) 有经济纠纷未解决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望投标人须知。

(九)竞投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审核通过确认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竞标活动,每个竞投者参与现场竞价的人数不超过1名,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十)出现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招投标监管单位(只楚街道办事处)现场商定,投标人无条件认可。

(十一)本项目在公开招标前,将由招投标监管单位(只楚街道办事处)集中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详尽的勘踏,质疑在现场提出并由 (略) 进行解答,过期视同无异议,开标现场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不受理质疑。

(十二)投标人一经参与开标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伙同他人串标或者威胁他人投标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生,自行清理出场,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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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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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幼儿园经营资质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征信,信用中国查询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当月有效)

(三)开标时法人和自然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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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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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略)

开户行:烟台农商银行只楚支行

账号:**

地址:芝罘区魁玉路509号附19号

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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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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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竞标意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持相关投标资料及保证金收据芝罘区魁玉路509号 (略) 天赐椿城售楼中心报名

1、报名时间:**日-**日

2、报名地点: (略) 芝罘区魁玉路509号天赐椿城中心售楼

3、联系人及电话:张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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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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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流程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前三天公示投标报价时间,投标报人报名时预留准确的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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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对外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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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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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位于天赐椿城小区内,门牌号芝罘区魁玉路509号附48号, 占地面积3195平方米,教学及办公用房面积186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2135平方米。市级一类园,预设六个配套班级,普惠性民办园,最大接收入园幼儿180名,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收取;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接收后即可使用。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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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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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者须是有幼儿园经营经验的单位或个人。天赐椿城幼儿园属于在营幼儿园,设施设备,教具等齐全,签订合同后最晚于**日前完成全部交接手续。

(二)竞价原则

1、投标底价: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的租赁费底价为40万元/年,租赁费合同期内不调整。房屋使用税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的修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房屋由承租人负责装饰装修、配备各类设备设施(包括并不限于消防、安全等)。

2、天赐椿城幼儿园房屋出租实行投标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3、采取现场投标报价的办法,竞标人现场投标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弃标,出现相同报价时,需进行二轮报价。

4、投标报价加价基础以投标底价40万元作为报价底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最终价高者得。

(三)承租年限:10年。

(四)费用收取及结算方式

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年度的租赁费均为预交,即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每次预交一年的租金。

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如中标者未按要求交清第一年租赁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自行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顺位由第二中标人中标。

(五)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向 (略) 缴纳保证金,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

2、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被确定为成交的中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4、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双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后如有弃标等行为的发生,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六)租赁房屋用途

本项目的经营只能用于幼儿园经营,不得从事任何与幼儿园无关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及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开展教学活动,必须配备齐全的师资力量,室内环境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最新的教学场所环境检测标准。

(七)规范项目管理

1、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不允许转租,如实际经营户与中标人不一致,则视为自行弃权,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为规范本项目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需按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如中标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的经营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中标人在装修改造过程中严禁改变房屋原建筑结构,杜绝野蛮装修,装修质量及标准必须符合幼儿园开展教学活动要求和规范。一经发现装修质量及标准不符合幼儿园办学规定,并且限期整改不到位,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投标人(含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姻亲)若未结清西牟居委会及集体经济组织和 (略) 合同款项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结清后方可有资格报名参与竞投;与西牟居委会及集体经济组 (略) 有经济纠纷未解决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望投标人须知。

(九)竞投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审核通过确认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竞标活动,每个竞投者参与现场竞价的人数不超过1名,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十)出现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招投标监管单位(只楚街道办事处)现场商定,投标人无条件认可。

(十一)本项目在公开招标前,将由招投标监管单位(只楚街道办事处)集中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详尽的勘踏,质疑在现场提出并由 (略) 进行解答,过期视同无异议,开标现场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不受理质疑。

(十二)投标人一经参与开标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伙同他人串标或者威胁他人投标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生,自行清理出场,五年内不得参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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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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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幼儿园经营资质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征信,信用中国查询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当月有效)

(三)开标时法人和自然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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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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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略)

开户行:烟台农商银行只楚支行

账号:**

地址:芝罘区魁玉路509号附19号

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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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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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竞标意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持相关投标资料及保证金收据芝罘区魁玉路509号 (略) 天赐椿城售楼中心报名

1、报名时间:**日-**日

2、报名地点: (略) 芝罘区魁玉路509号天赐椿城中心售楼

3、联系人及电话:张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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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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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流程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前三天公示投标报价时间,投标报人报名时预留准确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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