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建设项目第二包采购需求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建设项目第二包采购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40.6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40.6

项目资金来源: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机房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保障我局设备稳定运行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

验收部门:信息中心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 址: (略) (略) 1518号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罗立权

联系方式:0431-*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安排,我局需要部署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现需采购必要的机房租赁服务将服务器扩容至现 (略) (略) 内,实现应用系统所需资源平滑拓展,以满足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的全省上线需求。

1.2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建设项目第二包,主要为采购租赁机房租赁服务,以保障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的稳定运行。

机房租赁主要用于提供承载相关硬件的基础环境服务。

机房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 投标/响应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交付,能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供应商将酌情优先选择。

(1)具备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

2.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主要包括产品指标和服务具体内容。

3.1需求列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租赁服务

机房租赁服务

7

柜/年

3.2服务具体内容: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规格

≥提供机柜标准:600×1100×2200

2

高度

≥42U(1U=4.445cm)

3

PDU数量

≥2

4

PDU插孔

≥14

5

电流规格

每插排提供的额定电压/电流:220V/32A

6

单机柜最大可用电流

≥32A

7

单机柜最大功率

≥6KW

8

托板

每机柜免费提供的托板

9

柴油发电机组

≥10KV/2000KW

10

市电接入

(略) (略) 电接入

11

UPS容量

≥1200KVA-

12

蓄电池组

≥480V/1500W

13

开关电源

≥3000A

14

门禁系统

门正常开、关时,记录正常的门开、关记录

15

门禁系统

保存门禁卡的信息

16

空间

提供独立空间

17

维护

7×24小时机房人员值守

18

线缆布放

架空(铜线/光缆),具备清晰标识

19

空调

具备风冷直膨式空调、列间机房专用空调、房间级专用空调。

20

建设标准

符合GB* A级国家标准建设

★如中标供应商所投的机柜服 (略) 处在同一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略) 完整的基础架构迁移至新的机柜服务地点,且所有机柜处在同一机房内的3个冷通道中。迁移必须在7日内完成。如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3. 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我局设备实施安装阶段,安排专人协助设备实施团队的设备的上架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可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每天巡检2次,对所承载的报警设备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根据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建设独立监控、独立的硬围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对租赁机房的相关要求。

4.1、组织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明确本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4.2、进度计划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正式的项目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本项目按阶段分解的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并服务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

4.3、质量管理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质量保证活动,对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有效执行。

4.4、沟通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项目沟通计划,确保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本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5、风险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应提供相应对策。

4. 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5.1、供应商提供团队人员的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2、由项目经理带领团队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所有团队人员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项目服务工作。

5.3、服务团队成员应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由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以确保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匹配采购人项目需求。

6.售后及质量保障服务要求

要求所提供的机房必须满足GB*的各项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不得停电、空调温度必须满足GB*的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7.验收要求

采购人书面确认所有机房租赁服务可用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如项目设计书、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管理员手册和用户操作手册、培训材料等。

(一)提供空调,暖通等相关机房环境图片证明信息。

(二)提供机柜文档,包含机柜标准,高度,电流,功率,ups等信息。

(三)提供门禁管理系统等相关记录,门禁管理系统截图。

(四)提供机房环境监控及运维管理计划,提供机房环境监控截图,运维巡检记录。

(五)在满足机房租赁的相关安全及能力条件后,提供相应验收材料,如项目设计书、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

(六)提供供应商提供团队人员的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8.其它要求

(1)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商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方的信息;

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收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 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 (略) 络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动开展系统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 (略) 络安全风险。对税务机关扫描系统漏洞,需在2个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

(4)供应商承诺

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逐一承诺(格式自拟):

8.4.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通知 (略) 链接:

http://**

8.4.2信息化项目使用的供应链产品提供要 (略) 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

8.4.3中标 (略) 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 (略) 络安全负责人,组织 (略) 络安全要求。

8.4.4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中标人要对参与项目 (略) 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8.4.5采购人要对中标人方参与项目人员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人需项目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和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等。

8.4.6中标人不得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使得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技术支持服务等,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8.4.7中标人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其上级主管部 (略) 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4.8中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4.9中标人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

(5)知识转移要求

投标人须将供应设备相关的部署、实施步聚、设备型号、序列号、高度、位置等知识和运维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

(6)应急保障要求

投标人成立专门的应急保障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对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并根据应急预案出具解决方案,对于参与项目的人员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于可能发生的后果充分估计。

(7)交付和付款条件要求:

在我局服务器等设备集成完毕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40.6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40.6

项目资金来源: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机房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7个机柜的1年机房租赁服务保障我局设备稳定运行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

验收部门:信息中心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 址: (略) (略) 1518号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罗立权

联系方式:0431-*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安排,我局需要部署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现需采购必要的机房租赁服务将服务器扩容至现 (略) (略) 内,实现应用系统所需资源平滑拓展,以满足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的全省上线需求。

1.2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基础环境建设项目第二包,主要为采购租赁机房租赁服务,以保障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慧办”平台的稳定运行。

机房租赁主要用于提供承载相关硬件的基础环境服务。

机房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 投标/响应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交付,能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供应商将酌情优先选择。

(1)具备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

2.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主要包括产品指标和服务具体内容。

3.1需求列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租赁服务

机房租赁服务

7

柜/年

3.2服务具体内容: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规格

≥提供机柜标准:600×1100×2200

2

高度

≥42U(1U=4.445cm)

3

PDU数量

≥2

4

PDU插孔

≥14

5

电流规格

每插排提供的额定电压/电流:220V/32A

6

单机柜最大可用电流

≥32A

7

单机柜最大功率

≥6KW

8

托板

每机柜免费提供的托板

9

柴油发电机组

≥10KV/2000KW

10

市电接入

(略) (略) 电接入

11

UPS容量

≥1200KVA-

12

蓄电池组

≥480V/1500W

13

开关电源

≥3000A

14

门禁系统

门正常开、关时,记录正常的门开、关记录

15

门禁系统

保存门禁卡的信息

16

空间

提供独立空间

17

维护

7×24小时机房人员值守

18

线缆布放

架空(铜线/光缆),具备清晰标识

19

空调

具备风冷直膨式空调、列间机房专用空调、房间级专用空调。

20

建设标准

符合GB* A级国家标准建设

★如中标供应商所投的机柜服 (略) 处在同一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略) 完整的基础架构迁移至新的机柜服务地点,且所有机柜处在同一机房内的3个冷通道中。迁移必须在7日内完成。如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3. 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我局设备实施安装阶段,安排专人协助设备实施团队的设备的上架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可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每天巡检2次,对所承载的报警设备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根据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建设独立监控、独立的硬围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对租赁机房的相关要求。

4.1、组织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明确本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4.2、进度计划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正式的项目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本项目按阶段分解的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并服务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

4.3、质量管理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质量保证活动,对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有效执行。

4.4、沟通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项目沟通计划,确保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本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5、风险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应提供相应对策。

4. 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5.1、供应商提供团队人员的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2、由项目经理带领团队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所有团队人员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项目服务工作。

5.3、服务团队成员应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由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以确保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匹配采购人项目需求。

6.售后及质量保障服务要求

要求所提供的机房必须满足GB*的各项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不得停电、空调温度必须满足GB*的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7.验收要求

采购人书面确认所有机房租赁服务可用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如项目设计书、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管理员手册和用户操作手册、培训材料等。

(一)提供空调,暖通等相关机房环境图片证明信息。

(二)提供机柜文档,包含机柜标准,高度,电流,功率,ups等信息。

(三)提供门禁管理系统等相关记录,门禁管理系统截图。

(四)提供机房环境监控及运维管理计划,提供机房环境监控截图,运维巡检记录。

(五)在满足机房租赁的相关安全及能力条件后,提供相应验收材料,如项目设计书、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

(六)提供供应商提供团队人员的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8.其它要求

(1)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商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方的信息;

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收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 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 (略) 络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动开展系统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 (略) 络安全风险。对税务机关扫描系统漏洞,需在2个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

(4)供应商承诺

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逐一承诺(格式自拟):

8.4.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通知 (略) 链接:

http://**

8.4.2信息化项目使用的供应链产品提供要 (略) 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

8.4.3中标 (略) 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 (略) 络安全负责人,组织 (略) 络安全要求。

8.4.4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中标人要对参与项目 (略) 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8.4.5采购人要对中标人方参与项目人员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人需项目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和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等。

8.4.6中标人不得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使得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技术支持服务等,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8.4.7中标人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其上级主管部 (略) 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4.8中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8.4.9中标人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

(5)知识转移要求

投标人须将供应设备相关的部署、实施步聚、设备型号、序列号、高度、位置等知识和运维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

(6)应急保障要求

投标人成立专门的应急保障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对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并根据应急预案出具解决方案,对于参与项目的人员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于可能发生的后果充分估计。

(7)交付和付款条件要求:

在我局服务器等设备集成完毕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