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建设运材道直服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建设运材道直服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建设运材道直服工程使用林地的
公示
为保障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的用地需求,拟长期使用林地建设运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新办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枫木镇南挽村。
二、拟占用林地面积
项目拟占用III保护林地120㎡。
三、林地权属
林地使用权属:枫木镇南挽村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
四、林地用途
用于运材道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直服工程设施用林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昌盛路北路257号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室。
附件:勘测定界图
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日
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建设运材道直服工程使用林地的
公示
为保障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土地整合项目的用地需求,拟长期使用林地建设运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新办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枫木镇南挽村。
二、拟占用林地面积
项目拟占用III保护林地120㎡。
三、林地权属
林地使用权属:枫木镇南挽村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
四、林地用途
用于运材道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直服工程设施用林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昌盛路北路257号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室。
附件:勘测定界图
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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