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庆建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招标公开选取机构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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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庆建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招标公开选取机构 招标公告

我 (略) (略)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 (略) 破产清算项目审计机构招标
选聘主体 重庆 (略) 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债务人情况 **日, (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 (略) 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10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云涛。股东为重庆建工 (略) ,持股51%,中京恒瑞 (略) ,持股49%。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等。 (略) 于2020年6月停止经营,公司主要资产为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4季度,公司资产共计33744.4元,负债共计*.8元,主要负债为合同欠款等,企业财务资料较为完整。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案号 (2024)渝05破104号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一) (略) 自2016年成立以来截至**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 (三)审查企业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 (四)核查企业应收账款及债务; (五)复核企业呆、坏账的核销; (六)清理企业盘亏及报废工作; (七)审查股东出资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抽逃,确认抽逃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八)审查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行为。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隐匿与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十)协助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及职工债权进行审核确认; (十一)配合管理人清理、审核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详细审查每笔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等,并提供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给管理人; (十二)核对银行流水,发现账外收入、应收款不入账的事实; (十三)往来函证过程中,核查债务人经营管理人员或实 (略) 收入; (十四)配合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清理; (十五)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债务人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十六)向管理人提交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就审计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并回答相关问题; (十七)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十八)管理人需要掌握的与本次破产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内容。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报名单位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 (略) (略) 或各 (略) 社会中介名册, (略) 网上 (略) “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从事过破产清算或清算审计业务; 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单位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曾为债务人提供过审计中介服务; 3.现在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单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现在担任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4.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详见招募公告
服务金额 ¥40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
选取方式 随机选取
需回避机构 *642
回避原因 曾为债务人提供过审计服务
选聘时间 ** 12: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
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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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略) (略)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 (略) 破产清算项目审计机构招标
选聘主体 重庆 (略) 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债务人情况 **日, (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 (略) 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10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云涛。股东为重庆建工 (略) ,持股51%,中京恒瑞 (略) ,持股49%。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等。 (略) 于2020年6月停止经营,公司主要资产为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4季度,公司资产共计33744.4元,负债共计*.8元,主要负债为合同欠款等,企业财务资料较为完整。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案号 (2024)渝05破104号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一) (略) 自2016年成立以来截至**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 (三)审查企业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 (四)核查企业应收账款及债务; (五)复核企业呆、坏账的核销; (六)清理企业盘亏及报废工作; (七)审查股东出资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如果抽逃,确认抽逃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八)审查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行为。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隐匿与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十)协助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及职工债权进行审核确认; (十一)配合管理人清理、审核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详细审查每笔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等,并提供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给管理人; (十二)核对银行流水,发现账外收入、应收款不入账的事实; (十三)往来函证过程中,核查债务人经营管理人员或实 (略) 收入; (十四)配合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清理; (十五)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债务人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十六)向管理人提交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就审计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并回答相关问题; (十七)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十八)管理人需要掌握的与本次破产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内容。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报名单位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 (略) (略) 或各 (略) 社会中介名册, (略) 网上 (略) “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从事过破产清算或清算审计业务; 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单位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曾为债务人提供过审计中介服务; 3.现在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单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现在担任或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4.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详见招募公告
服务金额 ¥40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
选取方式 随机选取
需回避机构 *642
回避原因 曾为债务人提供过审计服务
选聘时间 ** 12: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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