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城市管理局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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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城市管理局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1:2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灵石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宇航 035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洋 0351-*、*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_*.pdf

  山西 (略) (略) 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石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宇航 03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洋 035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山西 (略) (略) 管理局委托,拟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进行询比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采购人 (略) 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2.2项目编号:*-010

2.3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涂刷女娲补天雕塑,修缮假山,更换水泵及管道电力系统,更换高杆灯灯头, (略) 灯,修复水池防水及护岸卵石工程的实施。(2)项目地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3)计划工期:5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项目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信誉要求:供应商在 (略) 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 (略) 站(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山西 (略)

4.3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或供应商代表持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现场现金支付后获取。(获取文件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格式)。

4.4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采购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内容真实 (略) 站为准,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概不负责。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 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联 系 人:张洋、蔡要清、张磊、王承丽、宋晓芳、马丽红

电 话:0351-*、*

电 子 邮 件 :*@*63.com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1:2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灵石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宇航 035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洋 0351-*、*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_*.pdf

  山西 (略) (略) 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石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宇航 03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洋 035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山西 (略) (略) 管理局委托,拟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进行询比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采购人 (略) 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2.2项目编号:*-010

2.3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涂刷女娲补天雕塑,修缮假山,更换水泵及管道电力系统,更换高杆灯灯头, (略) 灯,修复水池防水及护岸卵石工程的实施。(2)项目地点: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3)计划工期:5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项目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信誉要求:供应商在 (略) 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 (略) 站(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山西 (略)

4.3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或供应商代表持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影印件一份,现场现金支付后获取。(获取文件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格式)。

4.4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采购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内容真实 (略) 站为准,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概不负责。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 址: (略) 小店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联 系 人:张洋、蔡要清、张磊、王承丽、宋晓芳、马丽红

电 话:0351-*、*

电 子 邮 件 :*@*63.com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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