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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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6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2采购需求及内容:2023年度县级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2个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文昌、雍熙等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评价,重点关注核心业务开展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评价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管理情况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1服务期限:在**日之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3.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5.本项目分为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两个类别。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3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竞谈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竞谈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竞谈供应商公章。

1.4竞谈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竞谈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竞谈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谈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竞谈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竞谈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谈供应商。

2.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竞谈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竞谈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3(具备其中一类资质条件均可)

2.3.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2.3.2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 (略) 校、研究机构相关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机构或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 (略) 校、研究机构相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竞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至**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料寄达或送达: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财政局3楼305办公室。

3.资料上传邮箱:*@*q.com。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邮箱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竞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竞谈。

2.地点: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纳雍县财政局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财政局

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纳雍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女士*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杨女士*

3.监督人:张先生*


纳雍县财政局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6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2采购需求及内容:2023年度县级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2个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文昌、雍熙等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评价,重点关注核心业务开展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评价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管理情况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1服务期限:在**日之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3.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5.本项目分为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两个类别。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3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竞谈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竞谈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竞谈供应商公章。

1.4竞谈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竞谈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竞谈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谈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竞谈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竞谈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谈供应商。

2.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竞谈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竞谈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3(具备其中一类资质条件均可)

2.3.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

2.3.2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 (略) 校、研究机构相关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机构或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 (略) 校、研究机构相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产评估机构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竞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至**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料寄达或送达: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财政局3楼305办公室。

3.资料上传邮箱:*@*q.com。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邮箱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竞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竞谈。

2.地点: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纳雍县财政局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纳雍县财政局

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纳雍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女士*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杨女士*

3.监督人:张先生*


纳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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