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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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南通镇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镇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
2.2工程规模:根据闽侯县 (略) 提供的南通镇汽配产业园房屋征收数据,南通镇汽配产业园拆迁量约为99362㎡(已扣除2017年后建筑面积约7269㎡,最终按实结算,面积结构以闽侯县 (略) 提供的面积结构等数据为准)。
2.5拆除范围:南通镇汽配产业园项目红线内被征收房屋(以南通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红线图为准),自行到现场踏看,按中标后现状接收,2017年后建筑与2017年前建筑连在一起由中标人自行协调拆除。泽洋村其元2号及周边建筑、泽洋村其元3号建筑等历史构件要回收处置,必须配合政府做好回收处置工作,拆除残值面积不予扣除。因政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等原因,部分厂房或房屋不能拆除,这部分面积予以扣除。
2.3工期要求:至本项目完成暂定二年。
2.4工程质量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含基础)拆除等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施工过程需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沿路沿街拆除需搭防护架,并符合闽侯县降尘、降噪等环保要求,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2.5 拆除残值回收金最低限价(即最低投标限价,下同):19.6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3)投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起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08月08日 09 时 30 分 00 秒,递交地点:福州 (略) (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注: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电 话:0591-*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电 话:0591-*、*
联系人:池万文、林莹、郑冰晶、林韬
开标地点: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开标室

南通镇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镇汽配产业园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
2.2工程规模:根据闽侯县 (略) 提供的南通镇汽配产业园房屋征收数据,南通镇汽配产业园拆迁量约为99362㎡(已扣除2017年后建筑面积约7269㎡,最终按实结算,面积结构以闽侯县 (略) 提供的面积结构等数据为准)。
2.5拆除范围:南通镇汽配产业园项目红线内被征收房屋(以南通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红线图为准),自行到现场踏看,按中标后现状接收,2017年后建筑与2017年前建筑连在一起由中标人自行协调拆除。泽洋村其元2号及周边建筑、泽洋村其元3号建筑等历史构件要回收处置,必须配合政府做好回收处置工作,拆除残值面积不予扣除。因政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等原因,部分厂房或房屋不能拆除,这部分面积予以扣除。
2.3工期要求:至本项目完成暂定二年。
2.4工程质量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含基础)拆除等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施工过程需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沿路沿街拆除需搭防护架,并符合闽侯县降尘、降噪等环保要求,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2.5 拆除残值回收金最低限价(即最低投标限价,下同):19.6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3)投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起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08月08日 09 时 30 分 00 秒,递交地点:福州 (略) (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注: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电 话:0591-*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电 话:0591-*、*
联系人:池万文、林莹、郑冰晶、林韬
开标地点: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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