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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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http://**-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S01484(HA-TYLGZFCG2024-104)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

3.采购计划书号:ZFCG-*-2024-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备注

1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

1

明向校区共有三栋餐饮楼,2012年至2014年期间安装中央空调为餐厅提供夏季制冷、冬季制热功能,共有83台空调主机,268台空调内机。空调运行至今已超过10年,目前各餐饮楼的中央空调设备均已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 使用。为确保学生良好的就餐体验感,计划于今年暑期对该校区三栋餐饮楼的中央空调进行整体维修,维修后确保餐厅所有空调均能正常制冷、制热,并提供一年的售后保修和两年的维护保养服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

维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三栋餐饮楼的中央空调维修,达到验收质量要求标准。

维修售后期限:维修结束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为期一年的空调售后保修服务。

维护保养期限:维修结束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为期两年的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履约地点

(略) 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清韵轩餐厅、静雅轩餐厅、宁馨轩餐厅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4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所有维修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两年维保服务结束后,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0时00分00秒至**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login/#/login)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http://**)上传响应文件后提交。

2.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日9点00分至**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 (略) 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 (略)

地 址: (略) 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电 话:*、*

邮 箱:*@*63.com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http://**-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S01484(HA-TYLGZFCG2024-104)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

3.采购计划书号:ZFCG-*-2024-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备注

1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各餐厅中央空调维修

1

明向校区共有三栋餐饮楼,2012年至2014年期间安装中央空调为餐厅提供夏季制冷、冬季制热功能,共有83台空调主机,268台空调内机。空调运行至今已超过10年,目前各餐饮楼的中央空调设备均已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 使用。为确保学生良好的就餐体验感,计划于今年暑期对该校区三栋餐饮楼的中央空调进行整体维修,维修后确保餐厅所有空调均能正常制冷、制热,并提供一年的售后保修和两年的维护保养服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

维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三栋餐饮楼的中央空调维修,达到验收质量要求标准。

维修售后期限:维修结束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为期一年的空调售后保修服务。

维护保养期限:维修结束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合同要求、*方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为期两年的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履约地点

(略) 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清韵轩餐厅、静雅轩餐厅、宁馨轩餐厅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4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所有维修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两年维保服务结束后,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00时00分00秒至**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login/#/login)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http://**)上传响应文件后提交。

2.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日9点00分至**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 (略) 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 (略)

地 址: (略) 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电 话:*、*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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